目前較為廣泛通用的強直性脊柱炎診斷標準是1984年修訂的紐約標準, 簡稱MNY。 包括臨床標準、放射學標準和分級三個部分。
1.臨床標準
(1)腰痛、晨僵3個月以上, 活動改善, 休息無改善。
(2)腰椎額狀面和矢狀面活動受限。
(3)胸廓活動度低於相應年齡、性別的正常人(
2.放射學標準 雙側骶髂關節炎≥2級或單側骶髂關節炎3~4級。
3.分級
(1)肯定強直性脊柱炎:符合放射學標準和至少1項臨床標準。
(2)可能強直性脊柱炎:①符合3項臨床標準。 ②符合放射學標準而不具備任何臨床標準(應除外其他原因所致骶髂關節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