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癲癇患者應在癲癇發作已經得到充分控制, 並在已停用抗癲癇藥物一段時間後懷孕, 這時懷孕比較安全, 是妊娠的最佳時機。 實際上大部分女性癲癇患者都達不到最佳的妊娠時機, 很多患者不能停用藥物。 在癲癇發作控制較好, 病情相對穩定, 抗癲癇藥物服用最低維持量, 且服用的抗癲癇藥物致畸作用較小, 全身毒副作用輕微的情況下, 患者也可以懷孕。
女性癲癇患者在妊娠期應注意充分休息, 保持樂觀向上的心態, 適當增加營養, 生活規律, 避免情緒波動、勞累等一切可能誘發癲癇發作的因素,
癲癇患者在妊娠期應與產科醫生密切合作,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如果發現胎兒生長發育異常, 應及早終止妊娠。
對於病情控制不佳,
癲癇發作較頻繁的患者是絕對不能妊娠的,
癲癇發作可能導致胎兒宮內窘迫,
嚴重可能導致胎兒缺氧窒息死亡。
有些癲癇患者用藥後癲癇發作控制較好,
但將藥物改為小劑量維持量後可能會出現癲癇病情的反復,
這時也不能著急妊娠,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穩定病情、調整用藥劑量,
待病情穩定後再考慮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