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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病綜合征診斷標準有哪些?

腎病綜合征診斷標準有哪些?在臨床上應首先排除繼發性腎病綜合征後才能診斷為原發性腎病綜合征, 而且如果治療效果不佳或者病情反復, 必須做腎活檢以明確病理分型。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介紹一下腎病綜合征診斷標準。

腎病綜合征診斷標準

腎病綜合征診斷標準:

1.腎病綜合征 ①大量蛋白尿>3+, 24 小時>0.1g/kg 或3g, 持續>2 周;②血漿白蛋白5.7mmol/L;④浮腫可輕可重。 以上①②為必具條件。

2.原發性腎病綜合征 除外繼發於全身疾病或臨床上診斷明確的腎炎所致的腎病綜合症表現者。

⑴單純性腎病 根據激素治療8 周後的效應分為:完全效應、部分效應、無效應。

對激素耐藥、依賴或復發者統稱難治性腎病。

⑵腎炎性腎病

①尿檢紅細胞>10 個HP;

②反復高血壓, 學齡兒童>17.33/12.00kPa, 學齡前兒童>16.00/10.67kPa, 並除外激素所致者;

③持續性氮質血症, BUN>10.7mmol/L, 並除外血容量不足所致者;

④血補體C3 反復降低。 以上具備任何1 項即屬腎炎性腎病。

腎病綜合征診斷詳細詢問病史, 搜索有無潛在的病因, 盡可能找出原發病因。 注意全身系統性疾病的腎外表現, 而不能只將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腎臟病的表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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