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飯前、飯後半小內不宜進行全身藥浴。 飯前藥浴, 由於腸胃空虛, 洗浴時出汗過多, 易造成虛脫。 飯後立即藥浴, 可造成胃腸或內臟血液減少, 血液趨向體表, 不利消化, 可引起胃腸不適, 甚至噁心嘔吐。
(2)全身藥浴後應慢慢從浴盆中起身, 以免出現體位性低血壓, 造成一過性腦部缺血, 眩暈。
(3)洗浴時間不可太長, 尤其是全身熱水浴。 由於汗出過多, 體液丟失量大;皮膚血管充分擴張, 體表血液量增多, 造成頭部缺血而發生眩暈或暈厥。 如一旦發生暈厥, 應及時扶出浴盆, 平臥在休息室床上, 同時給病人喝些白開水或糖水,
(4)臨睡前不宜進行全身熱水藥浴, 以免興奮, 影響睡眠。
(5)藥浴溫度應適度, 以免燙傷皮膚。
(6)藥浴時, 室溫不應低於20℃, 局部藥浴時, 應注意全身保暖, 夏季應避風, 預防感冒。
(7)外用藥浴不可內服。 可以重複使用, 用時可加溫, 一劑藥可使用數次, 一般冬季一劑藥可使用5~7日, 夏季可用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