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 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的治療要求不同。 早期梅毒在正規、足量、足療程治療後, 第一年內每3個月要複查一次, 進行臨床和血清學檢查, 以後每半年查一次, 且隨訪2至3年, 直至臨床症狀消失, 非特異性梅毒血清反應(如rpr或usr)陰性, 方可判斷為治癒。 晚期梅毒的治療比較複雜, 治療、複查、隨訪時間也相應延長。
梅毒的治療強調早診斷, 早治療, 療程規則, 劑量足夠;療後定期臨床和實驗室隨訪, 性夥伴同查同治。 早期梅毒經徹底治療可全愈並去除傳染性, 多數正規治療的病人, 6個月後USR、RPR或VDRL試驗轉成陰性或滴度顯著降低,
梅毒的危害性大, 它的損害不僅限於皮膚粘膜, 還會侵害內臟器官組織, 對組織破壞性大, 嚴重的危害生命。 因此, 梅毒患者需儘早治療。 早期梅毒的危害:二期梅毒和一期梅毒都屬於早期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