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驟:
02 在臨床上將精神分裂症的治療分為三個時期:急性期治療、鞏固期治療及維持期治療。 急性期指首發患者和急性惡化患者精神症狀非常突出和嚴重的時期, 治療療程至少6周;鞏固期則是精神症狀有效控制後進入的一個相對穩定期, 療程一般持續3-6個月;維持期是症狀緩解並鞏固治療後進入的第三期, 療程的長短通常需要依據患者的情況而定, 一般不少於2-5年。 對於有嚴重自殺企圖、暴力行為和攻擊行為病史的患者, 維持期的治療應適當延長, 而對於多次復發的病人, 目前推薦終生維持治療。
01 在精神分裂症紛繁複雜的臨床表現方式中要歸納理解其關鍵症狀, 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這並不屬於普通大眾需要詳盡理解的。 但作為常識性知識, 需要掌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精神分裂症的病人通常不具有對於疾病的自我認知, 換言之就是他們並不認為自己精神有問題。 這也就是為什麼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有法律意義上監護人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