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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診斷呼吸窘迫綜合征?

診斷≥37周新生兒為呼吸窘迫綜合征是不常有的, 此時要懷疑母親可能患有糖尿病而未被發現, 或這個診斷是不正確的。 診斷是基於病史(如早產,母親糖尿病及對胎兒肺成熟度的估計), 體檢(如呼吸窘迫, 發紺)和實驗室檢查.動脈血氣顯示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胸部X線顯示的彌漫性肺不張(根據支氣管充氣症的分級進行描述)和臨床上呼吸窘迫綜合征的嚴重程度相一致(表260-1)。

呼吸窘迫綜合征必須與早期的B組鏈球菌肺炎和敗血症相鑒別, 後者顯示相似的放射學和臨床表現。 B組鏈球菌肺炎是難以控制的,
因而抗生素通常應在獲得細菌培養結果之前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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