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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轉歸

疾病轉歸, 是指疾病經過一定時間或若干階段發展變化以後的狀態和結局。 一般而言, 疾病發展的趨勢和轉歸, 主要取決於邪正雙方的消長盛衰變化, 其轉歸的結局有痊癒、死亡、纏綿、後遺等幾種。

1.痊癒

痊癒即病癒, 是指機體通過防禦抗爭和自我修復, 以及在正確有效的醫護措施支持下, 祛除了病邪, 消解了病理損害及症狀, 使形質複歸於正常, 精氣血津液的化生重趨平和, 又達到新的陰陽協調平衡的狀態。 因此, 痊癒是疾病轉歸的最佳結局, 也是疾病最常見的一種轉歸。 痊癒包括臨床治癒、病理治癒和自愈三種類型。

臨床治癒, 是指臨床症狀或體征的消失或基本消失。 如經過治療, 症狀和體征消失, 各種客觀指標處於正常或基本正常範圍之內, 病人體力逐漸恢復, 各種生理功能趨向正常, 即進入臨床治癒階段。 病理治癒, 是指經過治療後病理損傷全部消除, 機體的功能得以全部恢復, 或稱生理性治癒。 此時除致病原因及其所引起的病理狀態完全被消除外, 機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協調關係也完全恢復, 且勞動力恢復正常。 自愈, 是指有些疾病, 不經治療而痊癒。 疾病痊癒或因邪微病輕, 正氣易於驅邪外出;或因正氣比較充盛, 抗邪有力;有的是得到及時而正確的治療, 使邪去正安。

總之, 疾病能否痊癒與痊癒的快慢,

就醫家而言, 及時、正確、有效的診斷治療, 並積極調動患者自身的一切有利因素, 給予全方位的攝養和祛病指導十分重要;就患者來說, 其正氣的強弱, 心理狀態的優劣, 以及能否積極配合治療等, 至為關鍵。

2.死亡

死亡, 是指機體陰陽離絕, 以致機體生命活動和物質生化永久性終止的病理結局。 是疾病轉歸最壞的一種結局。 死亡依據其性質, 可分為生理死亡、病理死亡和意外死亡。 生理死亡, 又稱自然死亡, 系指享盡天年, 因生理性衰老, 無疾而終。 意外死亡, 是由於各種意外損傷, 包括跌打、金刃、槍彈、車禍、自縊、溺水、電擊、中毒等所致的意外死亡。 病理死亡, 是指因各種疾病傷損, 造成精氣竭絕, 陰陽離決, 因病死亡。 病理性死亡的機理較複雜,

或因為重要臟器發生嚴重的不可恢復的損傷;或由於慢性消耗性疾病, 引起全身臟腑及精氣血津液的極度衰竭;或因于大量亡血、脫液等, 致使臟腑功能出現不可逆轉的致命性障礙或失能等。 病理死亡, 大多可用嚴重的陰陽失調做出解釋, 病性進一步發展可促使機體進入“陰陽離決, 精氣乃絕”的狀態, 最終致死。

多數的病理死亡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大體經歷三個階段:一是臨終期, 又稱瀕死狀態, 此期體內各臟腑的功能發生嚴重障礙或衰竭, 陰陽出現即將分離別決之勢, 精氣已不能互化, 伴有假神、失精等情形, 典型的可表現為意識模糊或消失, 反應遲鈍, 循衣摸床, 撮空理線, 譫語鄭聲, 呼吸極弱, 脈微欲絕等。

因疾病種類不同, 患者體質各異, 其臨終期持續時間亦長短不一, 有時可迅速進入臨床死亡期, 有時則能持續數小時、幾天, 甚至更長一些時間。 二是臨床死亡期, 又稱可逆性死亡階段。 此階段的主要標誌是心跳、脈搏和呼吸停止。 此時, 體內的陰陽已經離決, 精氣已經衰敗致竭, 只是部分臟腑組織殘存著極其微弱的功能活動, 精氣尚有一線生機, 此時如能及時進行有效的搶救, 可使極少部分病人恢復生機。 三是生物學死亡期, 又稱不可逆死亡階段, 這是死亡的最後階段。 此時病人的氣化完全停止, 臟腑功能已絲毫無存, 陰陽已徹底離決, 不可再複。 臨床表現為目睛混濁, 神志、體溫、呼吸、心跳、脈搏全無, 軀體趨於僵冷,
有的死者可見屍斑等。 這是疾病過程完全終結的階段, 整個機體已不能再度復活。

在現實生活中, 非暴力的突然病理死亡也時有發生, 此即猝死, 這種死亡的發生往往不可預知, 而且過程短暫。 猝死病人發病前外表像健康人, 但體內卻潛藏著進行性病變, 故可在大驚、猝恐、盛怒、劇痛、疲勞等因素的作用下, 或沒有明確的誘發因素, 而突然出現氣機停滯, 五臟閉絕, 以致陰陽離決而暴斃。 最常引起猝死的是心系疾患。

3.纏綿

纏綿, 即久病遷延不愈的一種病理狀態, 邪正雙方的力量對比勢均力敵, 處於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的狀態。 纏綿狀態是慢性、遷延性病變的一種病理狀態, 不能將其看成是一種病理結局, 而應認為是一種仍處於不穩定狀態的病理發展過程, 可分別向臨床痊癒或死亡兩個結局演變。產生纏綿難愈的機理錯綜複雜,最基本的可概括為“正虛邪戀”。正氣雖未至潰敗,但已因邪氣的損傷而削弱,自調節、自修復能力不及,一時無力驅邪外出;邪氣也由於經過正氣的奮力抗爭而大減,一時無力再傷正。因此,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非激烈性抗爭的一種相持不下的病理狀態。纏綿難愈狀態的產生既與患者的體質、精神因素有關,也與邪氣的性質、強弱、致病特點及病理損傷的嚴重程度有關,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治療的及時、正確與否,以及攝養調理適宜、妥當與否。

4.後遺

後遺,也稱後遺症,是指某些疾病在其病理過程基本終止後,遺留下來的某些組織器官的傷損或功能的障礙,難以自複。如中風後的偏癱、半身不遂等。後遺症既可由疾病本身所致,也可能是誤用藥物或手術偏差所致。疾病的後遺症和疾病的纏綿狀態不同。後遺症是在疾病好轉或痊癒過程中給機體造成的一種附加損害,這種損害雖與疾病有因果關係,但從病理實質上看,已非生病本身,而是一個新的病理過程。因此,疾病的後遺症不是同一疾病的自然延續,如中風所遺留的肢體偏廢等。而疾病的纏綿狀態則是疾病本身的遷延或慢性過程,是同一疾病的自然延續。

此外,還有一種傷殘,主要指外傷所致的機體某些組織器官難以恢復的損傷或殘缺。如金刃、槍彈、跌僕、蟲獸等損傷所致的形體、器官的損壞、缺失等,即屬傷殘範疇。

可分別向臨床痊癒或死亡兩個結局演變。產生纏綿難愈的機理錯綜複雜,最基本的可概括為“正虛邪戀”。正氣雖未至潰敗,但已因邪氣的損傷而削弱,自調節、自修復能力不及,一時無力驅邪外出;邪氣也由於經過正氣的奮力抗爭而大減,一時無力再傷正。因此,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非激烈性抗爭的一種相持不下的病理狀態。纏綿難愈狀態的產生既與患者的體質、精神因素有關,也與邪氣的性質、強弱、致病特點及病理損傷的嚴重程度有關,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治療的及時、正確與否,以及攝養調理適宜、妥當與否。

4.後遺

後遺,也稱後遺症,是指某些疾病在其病理過程基本終止後,遺留下來的某些組織器官的傷損或功能的障礙,難以自複。如中風後的偏癱、半身不遂等。後遺症既可由疾病本身所致,也可能是誤用藥物或手術偏差所致。疾病的後遺症和疾病的纏綿狀態不同。後遺症是在疾病好轉或痊癒過程中給機體造成的一種附加損害,這種損害雖與疾病有因果關係,但從病理實質上看,已非生病本身,而是一個新的病理過程。因此,疾病的後遺症不是同一疾病的自然延續,如中風所遺留的肢體偏廢等。而疾病的纏綿狀態則是疾病本身的遷延或慢性過程,是同一疾病的自然延續。

此外,還有一種傷殘,主要指外傷所致的機體某些組織器官難以恢復的損傷或殘缺。如金刃、槍彈、跌僕、蟲獸等損傷所致的形體、器官的損壞、缺失等,即屬傷殘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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