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口服後首先經肝腸循環系統進入肝臟, 注射或其它給藥方式的藥物也大多是在肝臟內進行解毒、轉化後, 再輸送到全身各個器官。 肝臟中藥物的濃度明顯高於其 它器官, 最容易遭受藥物或毒物的侵襲而損傷其結構和功能。 產生藥物性肝損傷的機理比較複雜, 受到患者機體狀況、個體差異、遺傳因素、肝臟功能及藥物本身多方面的影響。
藥物造成的肝損傷通常出現在用藥數日或數周後, 有的患者僅僅表現為肝功能異常, 有的患者可出現明顯的臨床症狀,
預防藥物性肝損傷掌握四大措施
1、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嚴格按照劑量和療程服用。 例如成人服用對乙醯氨基酚24小時內的劑量不應超過2克, 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得超過3天, 超過此量易導致患者出現黃疸、急性中毒性肝壞死, 嚴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2、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應使用對肝臟影響小或經腎臟排泄的藥物,
3、患者需聯合用藥時, 種類不宜過多, 避免因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 例如別嘌醇與巰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藥物的肝毒性, 導致患者死亡。 服用傷肝藥物期間不宜飲酒, 因乙醇也可加重藥物的肝毒性。
4、長期服傷肝藥物者應注意觀察是否出現不良反應, 定期檢查肝功能, 出現異常立即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