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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胎記是否需要治療

很多嬰兒帶著一生的印記才出現,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胎記, 但是胎記的種類有很多, 那麼寶寶的胎記需不需要治療呢?這是很多家長都想瞭解的, 本文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色素性“胎記”, 由真皮內細胞內特殊色素積聚沉著形成。 隨著孩子年齡增長, 真皮內細胞沉積的色素逐漸減少, 大約2歲左右, 此類“胎記”即大多完全消失, 也有少數色素斑可部分地保留終身。 它不會給身體健康和發育帶來不良影響。 對於部位隱蔽, 不影響外觀的色素斑, 不需採取任何治療措施。

血管性“胎記”, 又稱之為血管瘤, 是由胚胎時期殘留的毛細血管生長而來,

多數出生時即存在。 血管瘤並非真正腫瘤, 其種類很多, 表現不一。

毛細血管瘤, 早期與紅色“胎記”外表相似, 但大多數于嬰兒生後半個月左右出現, 生後6個月內生長迅速。 高出皮膚0.3~0.5釐米, 呈紫紅色, 逐漸變成鮮紅色。 2~3歲時大部分吸收。 到學齡期可完全消退。

海綿狀血管瘤, 腫瘤大小及形狀不規則, 由擴張的血管竇和充滿血流的腔隙形成, 外觀似海綿狀。 不僅見於皮膚, 全身各器官均可發生, 有時體積很大而且深至皮下組織或肌肉層。

蔓狀血管瘤, 是由動脈、靜脈互相溝通而形成的血管瘤, 比較少見。

血管瘤的治療應由醫生根據孩子的年齡、病變種類及發生部位確定。 除發展迅速或生長部位比較特殊外,

通常宜先觀察一個階段, 再作處理。 目前, 治療方法主要有冷凍、鐳射、及硬化劑注射, 也可用放射性磷、放射性鍶敷貼於腫物表面及手術切除等。 一般早期治療, 效果良好, 治癒率高, 且不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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