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復發是指按正規治療2年以上, 達到治癒標準, 停藥後病情再現而言。 有些患者病情時好時壞, 是病情反復, 不是復發。
最常見的甲亢復發原因是藥量不足, 療程不夠, 病情好轉就停藥, 病情加重再服藥, 如此反復長期不愈。
感染:感冒、扁桃體炎、腹瀉。
不幸遭遇:如外傷、車禍、親人亡故等。
精神生理因素:如高考、轉學、月經期、懷孕。
飲食不節:過度飲酒、吸煙, 長期吃含碘較多的食物或藥品。
青年女性, 甲狀腺姐度腫大, 雜音明顯, 長期不消失。
甲狀腺功能在正規治療2個月以上, 仍達不到正常水上平, 特別是T4正常後T3仍持續不降者。
減量期藥量較大, 稍微減量, 甲狀腺功能就上升。
有甲亢家族史, 工作緊張得不到休息, 或經常值夜班。
甲亢治癒後需要停藥時, 甲狀腺功能T3/T4>20, 有87.5%的人停藥3~12個月後甲亢復發, 或促甲狀腺刺激抗體陽性者。
目前認為只要TSAb陽性就不能停藥, 否則極易甲亢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