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愛愛分享的人, 但並不是人人都愛分享。 其實分享行為是非常稀有的美德。 雖然按勞分配獲取自己的勞動所得在人類社會是理所當然的普世公理, 但放眼整個生物界, 不得不說這是人類的偉大“發明”。 有了分享的約定, 從此人類才可以放心地分工合作, 讓一部分人外出打獵, 另一部分人守護家園。
越長大越分享
黑猩猩就不樂於分享, 不光在叢林中, 也在實驗室裡。 把黑猩猩一對一對地帶到實驗裝置前, 要求他們合作控制踏板, 讓食物從裝置上滾下來到一個蹺蹺板上。 當一隻黑猩猩看到食物下來卻要滾到另一隻黑猩猩那邊時,
是不是黑猩猩不懂得該如何分享食物呢?為了排除這個原因, 實驗者在裝置上增加了個小機關。 如果他們再搶, 食物就會從蹺蹺板上掉下去, 誰也得不到。 這時大多數黑猩猩都會不得不選擇與合作者分享食物。
人類就沒有這麼自私, 即使是3歲小孩兒也願意主動把玩具分享給小夥伴。 實驗中75%的3歲兒童都願意和自己的合作夥伴平分共同拉繩拿到的玩具。 但這種分享意識並不是人們與生俱來的, 2歲兒童就不那麼願意分享, 只有25%將玩具分給了合作的小夥伴。
但孩子們的分享並不是無條件的, 如果不需要合作拉繩就直接可以獲得玩具, 3歲兒童就]也沒那麼願意把由於自己幸運(而不是合作)分到的更多的玩具分享給別人了, 只有不到一半分享了自己的玩具, 至於2歲兒童就更沒有幾個願意分享了。
這個由德國和美國心理學家合作的研究發表在了2011年8月18日的《自然》雜誌上, 他們精巧的設計再一次證明了心理學上的一個假設:分享幾乎是人類特有的行為(其實之前發現僧帽猴等動物也存在一些分享行為), 且人類更願意分享合作成果。 在一個平等互換的社會裡, 人們會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社會化程度的增加越來越樂於平均分配勞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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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分享?
人類為什麼會和別人分享,
可能是出於根植於每個人內心的公平觀念。 有時我們甚至會為了公平而放棄自己眼前的利益。 在德國行為經濟學家韋爾納?古斯曾做過一個經典實驗。 實驗中每兩名參與者分為一組, 得到一筆錢。 A 提出分錢策略, B 考慮是否接受。 如果B接受了A的策略, 那麼他們就按照策略分成, 如果B不接受, 那麼他們兩人就什麼也得不到。
如果追求利益最大化, 那麼B就應該接受 A 提出的任何分配策略, 因為無論怎樣都比空手而歸要強, 但實際上如果A分給B的少於25%, B通常就不接受了。 因為人們在作出決策時考慮的不僅僅是當下, 而是長久的公平, 雖然他們知道實驗只有一次, 但生活還將繼續。
而瑞士科學家瑞士蘇黎世大學的恩斯特?費爾和俄斯?費雪貝奇在《利他的本質》中指出, 人類之所以會做出大量其他動物所不會的利他行為主要是因為人類重視名譽並且懂得互惠。
只有人類有遠見去分享
不論是出於偉大的博愛, 還是自私的名譽和互惠, 分享都極大地提高了人類的生產效率。 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化, 人們越來越“專業”。 除了螞蟻、蜜蜂和裸鼢鼠等少數社會性動物, 只有人類能夠分工合作, 哪怕我們的近親黑猩猩, 雖然可以集體行動, 但也沒有明確的分工。 這些動物們集體合作的戰利品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平均分配, 而是需要在內部再展開一場較量。
還好, 人類懂得分享, 懂得犧牲當下換取未來。
成熟的人類從來不是活在當下的動物, 從我們的祖先顫顫巍巍地抬起前肢試圖看得更遠的那一刻起, 到現在我們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飛向外太空, 今天的困難不算什麼, 對明天的嚮往就是我們前進的動力。 我們願意用一時的損失換來長久的幸福。 不過當然為明天生活的前提是, 估計自己能看到明天的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