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為《本經》中品。 原文:味辛微寒。 主治中風寒熱, 心下逆氣, 驚, 喘, 口幹舌焦, 不得息, 腹中堅痛, 除邪鬼, 產乳, 金創。
石膏為硫酸鹽類礦物硬石膏族石膏, 主含含水硫酸鈣(CaSO4·2H2O), 即為生石膏, 生石膏所含的水加熱後丟失而成煆石膏。
原文雲其辛而微寒, 而現在大多認為辛甘大寒。 簡言之, 其差別在於“微寒”與“大寒”, 就四氣的性質而言, 沒有差別, 但在程度上差別很大。
認為, 之所以認為石膏性大寒, 與石膏的臨床用量有很大的關係, 藥典規定, 石膏的常規劑量為15~60克, 臨床一般用量在30克以上。 即使石膏性微寒, 用如此大的劑量,
與植物類藥材相比而言, 石膏的成分可謂最單純不過了。 藥理研究表明石膏的清熱機理可能與所含的Ca2+有關, 不過CaSO4是難溶于水的化合物。 就此而論, 在500ml水中10克的石膏與100克的石膏其濃度均處於飽和狀態, 理論上講, 其清熱力是相同的。 然而, 中醫臨床表明, 100克石膏的清熱力遠遠勝於10克石膏的清熱力。 所以, 對於石膏的清熱機理, 現代藥理還沒有徹底研究清楚。
石膏清熱的代表方是白虎湯, 方中石膏配伍了粳米, 姜宗瑞先生從石膏與粳米的配伍角度較好地闡釋了石膏的清熱機理。
臨床應用石膏時並非必須配伍粳米, 也可以配伍其他的藥物, 有不少中醫在應用白虎湯時以山藥代粳米,
凡外感病症均出現“寒熱”, 因石膏性寒, 主治熱證, 所以“寒熱”是一個偏義詞, 即熱也。 石膏主治外感之邪入裡化熱所致諸證, 這種病證可以是邪熱充斥氣分而表現為氣分實熱證, 症見大熱、大汗、大渴(如口渴、口幹舌焦等)、脈洪大, 此時宜配伍知母、炙甘草、粳米, 即《傷寒論》之白虎湯;也可以是溫熱之邪即溫病(相當於傳染病)侵襲人體, 從氣分傳變至血分,
《本經》言石膏“主中風”, 近人少用。 蓋石膏質重則能入裡, 味辛則能發散, 兩擅內外之能, 性寒則能清熱, “而為陽明胃府之涼劑宣劑也”(張隱庵)。 風為陽邪, 在太陽則惡寒發熱, 然必審其無汗、煩躁而喘者, 方可以石膏配麻黃發越在內鬱熱, 達肌表而出;在陽明則發熱而微惡寒, 然必審其口幹舌焦、大渴而自汗者, 可與石膏配知母辛寒清熱除煩, 以折陽明炎炎之勢。
首先, 《金匱要略》之風引湯, 方中重用諸石重鎮之品, 其中石膏專清風化之熱,
心下是一個部位,大多為胃的病變,石膏所具有的特性均表現為沉降,首先,本品為礦物質重,其次性大寒而沉降,故能降炎上之火,如胃火上炎,即為“心下逆氣”,石膏是清胃熱的常用藥物,若見胃火上炎之牙齦腫痛、口舌生瘡等,可與黃連、升麻等同用。石膏也是擅長清肺熱的常用藥,若見咳逆氣急(喘、不得息),身熱不解,有汗或無汗,甚則鼻煽,口渴,舌苔薄白或黃,脈浮而數等邪熱壅肺證,可配伍宣肺平喘之麻黃,如《傷寒論》麻杏甘石湯。
腹痛多為寒阻所致,故小柴胡湯方後注雲:“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然邪熱阻滯,亦可導致腹痛。清代名醫張錫純在《醫學衷中參西錄》中有明確的記載:“《神農本草經》謂石膏能治腹痛,誠有效驗。……蓋此等證,大抵皆由外感伏邪竄入奇經,久而生熱。其熱無由宣散,遂鬱而作疼。醫者為其腹疼,不敢投以涼藥,甚或以熱治熱,是以益治益劇。然證之涼熱,脈自有分,即病患細心體驗,亦必自覺。臨證者盡心詢問考究,自能得其實際也。”故胡希恕認為:“(石膏)主要用其除熱,其適應證為口舌乾燥、紅腫熱痛、肌腹攣縮堅痛、心煩汗出等證,是宗于《神農本草經》。”
產乳,是指石膏可用於產後熱病,張錫純即持這種觀點:“蓋言其性不甚寒涼,可用於產後也。乃後世注《神農本草經》者,不知產乳之乳字原作生字解,而竟謂石膏能治婦人無乳,支離殊甚。要知產後無外感之熱,石膏原不可用。若確有外感實熱,他涼藥或在所忌,而獨不忌石膏,以石膏之性非大寒,乃微寒也。是以漢張仲景所著《金匱要略》中有竹皮大丸,治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中有石膏。夫乳中者,生子之時也,其煩亂嘔逆必有外感之實熱也,此實通《神農本草經》石膏主產乳之義以立方也。”他還說:“從來產後之證,最忌寒涼。而果系產後溫病,心中燥熱,舌苔黃濃,脈象洪實,寒涼亦在所不忌。然所用寒涼之藥,須審慎斟酌,不可漫然相投也。愚治產後溫證之輕者,其熱雖入陽明之腑,而脈象不甚洪實,恒重用玄參一兩,或至二兩,輒能應手奏效。若系劇者,必用白虎加人參湯方能退熱。然用時須以生山藥代粳米,玄參代知母,方為穩妥。醫方篇中白虎加人參以山藥代粳米湯下附有驗案可參觀。蓋以石膏、玄參,《神農本草經》皆明言其治產乳,至知母條下則未嘗言之,不敢師心自用也。”同時附病案以證之。
金創,即刀劍所致的外傷,又名金瘡,石膏在煆用時能夠收斂生肌,止血,故可用於外傷出血、水火燙傷等。《小兒衛生總微論方》治諸金刃所傷,血出不止:石膏、檳榔、黃連(去須)各一兩,黃柏半兩。上為細末,隨多少摻敷瘡上,血定,便入水不妨。《肘後方》治“湯火爛傷,石膏搗末以敷之”。清末醫家張錫純進一步明確了石膏治療金瘡是取其止血作用,他說:“《本經》謂石膏治金瘡,是外用以止其血也。愚嘗用煆石膏細末,敷金瘡出血甚效。蓋多年壁上石灰善止金瘡出血,石膏經煆與石灰相近,益見煆石膏之不可內服也。”
石膏有生用、煆用兩種用法,一般認為清熱瀉火、除煩止渴時宜生用,而收斂生肌時宜煆用。
總之,石膏寒涼之性顯著,清熱之力較強,臨床應用本品時,凡熱性病症見脈洪數滑大而有力、唇紅而幹或舌幹唇焦、舌質紅、口渴欲飲、飲不解渴或汗出而渴等,放膽用之必效。
當歸、白芍、川芎、生地、熟地、白術、茯苓、甘草、黃芩、防風、羌活、獨活、白芷各一兩,細辛五錢,每服一兩)治中風手足不能運掉,舌強不能言語,風邪散風,不拘一經者。此處的“手足不能運掉,舌強不能言語”即相當於現代醫學的腦血管意外。以上說明,石膏“主中風”的作用不容忽視。臨診上要掌握石膏的特性及其適應證並作配伍,就能收效。心下是一個部位,大多為胃的病變,石膏所具有的特性均表現為沉降,首先,本品為礦物質重,其次性大寒而沉降,故能降炎上之火,如胃火上炎,即為“心下逆氣”,石膏是清胃熱的常用藥物,若見胃火上炎之牙齦腫痛、口舌生瘡等,可與黃連、升麻等同用。石膏也是擅長清肺熱的常用藥,若見咳逆氣急(喘、不得息),身熱不解,有汗或無汗,甚則鼻煽,口渴,舌苔薄白或黃,脈浮而數等邪熱壅肺證,可配伍宣肺平喘之麻黃,如《傷寒論》麻杏甘石湯。
腹痛多為寒阻所致,故小柴胡湯方後注雲:“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然邪熱阻滯,亦可導致腹痛。清代名醫張錫純在《醫學衷中參西錄》中有明確的記載:“《神農本草經》謂石膏能治腹痛,誠有效驗。……蓋此等證,大抵皆由外感伏邪竄入奇經,久而生熱。其熱無由宣散,遂鬱而作疼。醫者為其腹疼,不敢投以涼藥,甚或以熱治熱,是以益治益劇。然證之涼熱,脈自有分,即病患細心體驗,亦必自覺。臨證者盡心詢問考究,自能得其實際也。”故胡希恕認為:“(石膏)主要用其除熱,其適應證為口舌乾燥、紅腫熱痛、肌腹攣縮堅痛、心煩汗出等證,是宗于《神農本草經》。”
產乳,是指石膏可用於產後熱病,張錫純即持這種觀點:“蓋言其性不甚寒涼,可用於產後也。乃後世注《神農本草經》者,不知產乳之乳字原作生字解,而竟謂石膏能治婦人無乳,支離殊甚。要知產後無外感之熱,石膏原不可用。若確有外感實熱,他涼藥或在所忌,而獨不忌石膏,以石膏之性非大寒,乃微寒也。是以漢張仲景所著《金匱要略》中有竹皮大丸,治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中有石膏。夫乳中者,生子之時也,其煩亂嘔逆必有外感之實熱也,此實通《神農本草經》石膏主產乳之義以立方也。”他還說:“從來產後之證,最忌寒涼。而果系產後溫病,心中燥熱,舌苔黃濃,脈象洪實,寒涼亦在所不忌。然所用寒涼之藥,須審慎斟酌,不可漫然相投也。愚治產後溫證之輕者,其熱雖入陽明之腑,而脈象不甚洪實,恒重用玄參一兩,或至二兩,輒能應手奏效。若系劇者,必用白虎加人參湯方能退熱。然用時須以生山藥代粳米,玄參代知母,方為穩妥。醫方篇中白虎加人參以山藥代粳米湯下附有驗案可參觀。蓋以石膏、玄參,《神農本草經》皆明言其治產乳,至知母條下則未嘗言之,不敢師心自用也。”同時附病案以證之。
金創,即刀劍所致的外傷,又名金瘡,石膏在煆用時能夠收斂生肌,止血,故可用於外傷出血、水火燙傷等。《小兒衛生總微論方》治諸金刃所傷,血出不止:石膏、檳榔、黃連(去須)各一兩,黃柏半兩。上為細末,隨多少摻敷瘡上,血定,便入水不妨。《肘後方》治“湯火爛傷,石膏搗末以敷之”。清末醫家張錫純進一步明確了石膏治療金瘡是取其止血作用,他說:“《本經》謂石膏治金瘡,是外用以止其血也。愚嘗用煆石膏細末,敷金瘡出血甚效。蓋多年壁上石灰善止金瘡出血,石膏經煆與石灰相近,益見煆石膏之不可內服也。”
石膏有生用、煆用兩種用法,一般認為清熱瀉火、除煩止渴時宜生用,而收斂生肌時宜煆用。
總之,石膏寒涼之性顯著,清熱之力較強,臨床應用本品時,凡熱性病症見脈洪數滑大而有力、唇紅而幹或舌幹唇焦、舌質紅、口渴欲飲、飲不解渴或汗出而渴等,放膽用之必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