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家庭小藥箱時, 很多人都曾遇到這樣的難題:一盒阿莫西林膠囊標注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6月。 那麼, 這最後使用期限究竟是6月1日還是6月30日?如果在6月期間服用, 是否會產生不良反應?這過期門檻上的藥物, 到底能不能吃呢?
如果藥品包裝的有效期沒有標明具體到哪一天, 應該指當月的最後一天。 例如,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是指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當天服用仍有治療作用。
對於過期幾天的藥, 一些人抱有僥倖心理, 認為只要外觀和氣味沒有改變, 就可以繼續服用, 其實, 這種僥倖做法很危險。 因為, 多數藥物生產出來後,
另外, 過了有效期的藥品, 可能會分解成其他產物, 而這些分解的產物對身體會產生不良反應。 如果服用變質的藥物, 不僅沒有治療效果, 還會造成細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