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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擊的原則

當雷雨雲過境時, 雲的中下部是強大負電荷中心, 雲下的下墊面是正電荷中心, 於是在雲與地面間形成強電場。 在地面凸出物如建築物尖頂、樹木、山頂草、林木、岩石等尖端附近, 等電位面就會很密集, 這裡電場強度極大, 空氣發生電離, 因而形成從地表向大氣的尖端放電。

為防雷擊, 應當遵從4條原則:

一是人體應儘量降低自己, 以免作為凸出尖端而被閃電直接擊中。

二是人體與地面的接觸面要儘量縮小以防止因“跨步電壓”造成傷害;所謂跨步電壓是雷擊點附近, 兩點間很大的電位差, 若人的兩腳分得很開,

分別接觸相距遠的兩點, 則兩腳間便形成較大的電位差, 有強電流通過人體使人受傷害。

三是不可到孤立大樹下和無避雷裝置的高大建築體附近, 不可手持金屬體高舉頭頂。

四是不要在水中游泳或工作, 因為水體導電好, 容易遭雷擊。 總之, 應當到較低處, 雙腳合攏地站立或蹲下, 以減少遭遇雷的機會。 雷電期間在室內者不要靠近窗戶, 盡可能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引線等, 在沒有避雷裝置的建築物內, 應避免接觸煙囪、自來水管、暖氣管道、鋼柱等。 近年來, 雷擊事故有上升趨勢, 電腦網路、家用電器等受感應雷毀壞現象時有發生。 很多家電公司在家庭財產保險投保時, 都選擇投保“家用電器”, 因為如果投保了家用電器的話,

諸如雷擊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則會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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