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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汗出……不能發黃”的啟示

按劉渡舟先生的解讀, 陽明病發黃的原因為:“陽明病法多汗, 今反無汗……濕熱交鬱, 皆無路可出……薰蒸於外, 則其人身必發黃。 ”也可以這樣理解, 內有濕邪, 鬱而化熱, 無路可出, 於是症狀百出。 發黃只是其中一種。

臨床中, 銀屑病濕熱為病者不少。 筆者認為, 濕熱型銀屑病之發疹, 可以參考仲景書中的發黃, 作出預防和治療。

傷寒論》199條中曰:“陽明病, 無汗, 小便不利, 心中懊惱者, 身必發黃。 ”

《傷寒論》236條中曰:“陽明病, 發熱, 汗出者, 此為熱越, 不能發黃也……”

199條說了內有濕熱, “無汗……身必發黃”;而236條說, 內有濕熱, 但是“汗出……不能發黃也”。

從這一反一正的說明中, 我們應該能看出“汗”這個出路, 對於濕熱的重要性。

從《傷寒論》“汗出……不能發黃”的表述中, 我們能否得出“汗出……不能發疹”的啟示呢?

遺傳決定了疾病的易感性, 得過銀屑病的, 或者銀屑病患者的子女, 如果辨證屬於濕熱者, 可以參考《傷寒論》中上述內容預防, 和在治癒後防止銀屑病復發, 關鍵的點就在是否能保持正常出汗上。

預防和防止復發的重點在汗上, 那治療已經致病的濕熱之邪, 是否也一定要用發散的方法呢?答案是:不一定。

《傷寒論》262條中曰:“傷寒瘀熱在裡, 身必黃, 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

《傷寒論》236條中曰:“……瘀熱在裡, 身必發黃, 茵陳蒿湯主之”。

麻黃連翹赤小豆湯為麻黃湯去桂枝, 加薑、棗以調和在表之氣血,

為濕熱之邪緩開腠理;而連翹、生梓白皮、赤小豆為清利濕熱之藥, 與麻黃為代表的表藥共成表裡雙解、分消濕熱之勢。

與麻黃主表相對的是, 大黃主裡。 茵陳蒿湯, 以茵陳六兩為主, 梔子十四個, 大黃二兩, 服用後的見效標誌為“小便當利……黃從小便去也”, 看來大黃在這裡, 言之領濕熱之邪從裡走泄是可以的, 但不能講是以通大便為目的。

可以看出, 對於已經致病的濕熱之邪, 強調的不是汗而是“給邪出路”, 邪祛則氣機通暢, 小便自利, 汗自出, 大便自暢。 著眼於小便、汗、大便, 既可以看作是治法, 具體為滲濕、散濕、泄濕。 也可以看做是治療達到目的的標誌——正常的小便、正常的大便和正常的汗出。 後者是廣汗法所不能概括的,

需要提出廣下法甚至廣通法的概念來與之適應。

再回到具體方劑來討論, 與麻黃、大黃等代表的去邪之法相對應, 《傷寒論》中261條提出了梔子柏皮湯的緩清濕熱之法, 與前兩方比起來, 此方整方劑量要小, 飲用量要少(其他方有“三升……分溫三服, 半日服盡”和“三升……三服, 小便當利……”的要求, 而此方僅有 “一升半……分溫再服”的說明)。 從這裡可以看出, 仲景邪勢大治以急、重, 邪勢輕治以緩、中的思路。

關於濕熱型銀屑病和汗及仲景學說的關係, 還有一點需要指明, 即局部汗出一定不可以誤認為是“正常的汗出”。

《傷寒論》236條中段講了“……但頭汗出, 身無汗, 齊頸以還……身必發黃”的病態;第200條也講了“……額上微汗出……必發黃”的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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