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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臟腑配屬的幾種學說

內經》中有關髒與腑的配屬問題, 主要是運用五行學說、經絡、臟腑系統等理論, 把臟腑對應進行配屬, 主要有五臟配五腑、五臟配六腑、六髒配六腑等幾種學說。 現將有關學說分別表述如下。

五臟配五腑說

《靈樞·本輸》雲:“肺合大腸, 大腸者, 傳道之府。 心合小腸, 小腸者, 受盛之府。 肝合膽, 膽者中精之府。 脾合胃, 胃者五穀之府。 腎合膀胱, 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少陽屬腎, 腎上連肺, 故將兩髒。 三焦者, 中瀆之府也, 水道出焉, 屬膀胱, 是孤之府也, 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上述《靈樞·本輸》篇對五臟配屬五腑的問題表述的很明確。

這一種學說屬於臟腑相合說, 五臟分別一一對應配屬的五腑, 一髒一腑, 表裡相合, 內外相應。 即肺與大腸相表裡, 心與小腸相表裡, 肝與膽相表裡, 脾與胃相表裡, 腎與膀胱相表裡。 可如果按照這種工整的一髒一腑的模式進行配屬, 勢必多出一腑, 《靈樞·本輸》篇將這多出的一腑“三焦”命名為“孤之府”, 並且進一步通過經脈關係將三焦與膀胱聯繫起來, 如張介賓雲“三焦下腧出於委陽, 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 因而“屬膀胱”。

五臟配六腑說:關於五臟配六腑說《內經》中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其一, 《靈樞·本髒》雲:“肺合大腸, 大腸者, 皮其應;心合小腸, 小腸者, 脈其應;肝合膽, 膽者, 筋其應;脾合胃, 胃者, 肉其應;腎合三焦膀胱, 三焦膀胱者,

腠理毫毛其應。 ”《靈樞·本髒》篇所雲臟腑配屬關係與《靈樞·本輸》篇肺合大腸、心合小腸、肝合膽、脾合胃均一致, 所不同的就是“腎合三焦膀胱”。 在上述“五臟配五腑說”中提到, 三焦為孤之府, 屬膀胱。 而本篇醫家則認為三焦與膀胱在主氣、主水的功能上有相通之處, “氣本相依, 體同一類”, 並均受腎的制約, 於是將“三焦膀胱”合稱, 便出現了“腎合三焦膀胱”的觀點。 後世醫家對此觀點也多有發揮, 如明代馬蒔雲:“腎合三焦者, 左腎合膀胱, 右腎合三焦也。 ”張介賓雲:“然三焦為中瀆之府, 膀胱為津液之府, 腎以水髒而領水府, 理之當然, 故腎得兼將兩髒。 將, 領也。 兩髒, 腑亦可以言髒也。 《本髒》篇曰:腎合三焦膀胱, 其義即此。 ”日本醫家丹波元簡雲:“《本輸》篇曰:三焦者,
中瀆之府也, 水道出焉, 屬膀胱。 蓋三焦膀胱, 但是指下焦膀胱, 膀胱為太陽經, 主周身之表, 腎與膀胱合, 所以應腠理也。 ”清代章楠雲:“蓋上明腑生於髒, 故同髒氣之應, 而腎之腑本是膀胱, 乃又合三焦者, 以明一髒兩腑, 相合而生化氣血, 出陳入新也。 ”

可見, 此種認識與五臟配五腑說雖為兩種不同的學說, 但是之間關係密切, 可以說“腎合三焦膀胱”的觀點是參考了“腎合膀胱”中三焦“屬膀胱”之說。 這種臟腑配屬理論, 配合工整, 又宜用五行闡述, 且較符合經脈絡屬關係, 故一直被後世所重視。

其二, 《素問·六節藏象論》雲:“心者……通于夏氣。 肺者……通於秋氣。 腎者……通於冬氣。 肝者……通於春氣。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 倉廩之本, 營之居也,

名曰器, 能化糟粕, 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 其充在肌, 其味甘, 其色黃, 此至陰之類, 通於土氣。 凡十一髒取決於膽也。 ”《素問·六節藏象論》將這十一臟腑的功能與四時陰陽結合起來論述, 其中心通夏、肺通秋、肝通春、腎通冬, 而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能化糟粕, 轉味而入出”, 同屬一家通於土氣, 膽則因主決斷、主升發而與各臟腑關係密切。 這種五臟六腑配合的方法, 是把心、肝、肺、腎單列, 而把脾與傳化之五腑歸為一類, 形成一個與眾不同的臟腑群, 即稱為“倉廩之本”, 歸屬“至陰之類”, 用膽維繫著各臟腑的功能。 這種學說在《內經》其他篇亦有體現, 如《靈樞·本輸》曾有“大腸、小腸皆屬於胃”的論述, 並非將大腸歸肺, 小腸歸心, 而是劃為脾胃系統。
《傷寒論》曰“陽明之為病, 胃家實是也。 ”這裡的“胃家”顯然包含有腸, 舉凡承氣湯類、抵擋湯類也均是胃腸並治。 實則, 現今臨床“消化系統”疾病的診治思路與方法也是這一觀點的運用。 但這種學說並沒有將一個髒一個腑地進行配屬, 也未考慮臟腑經絡的絡屬關係, 與傳統的臟腑陰陽五行系統理論有些差異, 可謂是臟腑配屬的各家學說之一。

六髒配六腑說

《內經》有關臟腑學說的篇章中, 有關於十二臟腑的記載, 但並沒有明確提出六髒配屬六腑。 十二臟腑說主要就用於十二經脈說。 十二經脈表裡相應, 有各自絡屬臟腑, 由此形成了六髒配屬六腑說, 正如《靈樞·海論》雲:“十二經脈者, 內屬於腑髒, 外絡於肢節”。 六髒配屬六腑除了大家熟知的心-小腸、肺-大腸、肝-膽、脾-胃、腎-膀胱外, 《靈樞·經脈》又雲:“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曆絡三焦。……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錶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落心包,下膈,循屬三焦。”《靈樞·經別》亦雲:“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因此還包括心包絡與三焦。六髒配屬六腑說滿足了經脈表裡相配、臟腑陰陽五行相合的關係,並增加了“心包合三焦”,也解決了三焦為“孤之府”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素問·靈蘭秘典論》論十二臟腑,有膻中而無心包絡,《靈樞·經脈》論經脈,有心包絡而無膻中。後世醫家經考證認為,“按十二髒內有膻中而無包絡,十二經內有包絡而無膻中,乃知膻中即包絡也。”(李中梓《內經知要》)。另外,《難經·三十九難》又雲:“經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髒者,謂腎有兩髒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謂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髒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將腎分為兩髒,左為腎臟,右為命門,所以明代醫家馬蒔將其發揮為“左腎合膀胱,右腎合三焦”的觀點,亦為一說。

綜上所述,六髒配屬六腑說是作為十二經脈表裡相合所衍生出來的一派觀點,在經絡學說中逐步被接受並固定下來。筆者認為,從馬王堆出土的文獻及《內經》有關記載來看,經脈數目有十一經脈過渡到十二經脈的一個歷程,十一經脈兩兩配屬,勢必會多出來一條經脈這如何解決?於是促成十二經脈的形成,由此出現心包經脈與三焦經脈的配屬,由此產生了六髒配屬六腑說。

《靈樞·經脈》又雲:“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曆絡三焦。……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錶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落心包,下膈,循屬三焦。”《靈樞·經別》亦雲:“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因此還包括心包絡與三焦。六髒配屬六腑說滿足了經脈表裡相配、臟腑陰陽五行相合的關係,並增加了“心包合三焦”,也解決了三焦為“孤之府”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素問·靈蘭秘典論》論十二臟腑,有膻中而無心包絡,《靈樞·經脈》論經脈,有心包絡而無膻中。後世醫家經考證認為,“按十二髒內有膻中而無包絡,十二經內有包絡而無膻中,乃知膻中即包絡也。”(李中梓《內經知要》)。另外,《難經·三十九難》又雲:“經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髒者,謂腎有兩髒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謂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髒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將腎分為兩髒,左為腎臟,右為命門,所以明代醫家馬蒔將其發揮為“左腎合膀胱,右腎合三焦”的觀點,亦為一說。

綜上所述,六髒配屬六腑說是作為十二經脈表裡相合所衍生出來的一派觀點,在經絡學說中逐步被接受並固定下來。筆者認為,從馬王堆出土的文獻及《內經》有關記載來看,經脈數目有十一經脈過渡到十二經脈的一個歷程,十一經脈兩兩配屬,勢必會多出來一條經脈這如何解決?於是促成十二經脈的形成,由此出現心包經脈與三焦經脈的配屬,由此產生了六髒配屬六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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