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陰味出下竅,
陽氣出上竅。
味厚者為陰,
薄為陰之陽。
氣厚者為陽,
薄為陽之陰。
味厚則泄,
薄則通。
氣薄則發洩,
厚則發熱。
壯火之氣衰,
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
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
少火生氣。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
酸苦湧泄為陰。
”這是中醫學最早的藥食氣味理論,
也是中藥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性味歸經理論的淵藪。
“壯火”、“少火”,
根據上下文義,
當指藥食之氣味而言,
即氣味純陽者為壯火,
氣味溫和者為少火。
藥食氣味純陽的壯火之品,
久服或多服則易耗傷人體之正氣;氣味溫和的少火之品,
食之則能補益氣血,
使正氣旺盛。
故馬蒔《素問注證發微》雲:“氣味太厚者,
火之壯也。
用壯火之品,
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
如用烏附之類,
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
故發熱。
氣味之溫者,
火之少也。
用少火之品,
則吾人之氣漸爾升旺,
血益壯矣,
如用參歸之類,
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
亦有醫家持不同觀點,
認為火,
指陽氣。
所謂壯火,
指亢盛之陽氣,
即病理之火;而少火,
指平和之陽氣,
即生理之火。
如李中梓《內經知要》雲:“火者,
陽氣也。
天非此火,
不能發育萬物,
人非此火,
不能生養命根,
是以物生必本于陽。
但陽和之火則生物,
亢烈之火則害物。
故火太過則氣反衰,
火和平則氣乃壯。
”這種觀點從天地陰陽之氣化生萬物角度,
來分析認識壯火與少火,
有一定的深度和普遍意義。
張介賓亦持少火為生理之火,
壯火為病理之火的觀點,
並且還有較為深刻的理解和發揮。
《類經·陰陽類》雲:“火,
天地之陽氣也。
天非此火,
不能生萬物;人非此火,
不能有生,
故萬物之主,
皆由陽氣。
但陽和之火則生物,
亢烈之火反害物,
故火太過則氣反衰,
火和平則氣乃壯。
壯火散氣,
故雲食氣,
猶言火食此氣也。
……此雖承氣味而言,
然造化之道,
少則壯,
壯則衰,
自是如此,
不特專言氣味者。
”張氏從藥食氣味之火,
推演到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
同時又結合萬物造化之道來解釋,
具有深刻的啟迪意義。
另外,
後世醫學家還有進一步的發揮,
認為應結合上文來理解,
其上文雲:“味歸形,
形歸氣,
氣歸精,
精歸化,
精食氣,
形食味,
化生精,
氣生形。
”談的是精、氣、形、化之間的轉化,
故應從精、氣、形、化角度理解。
如張志聰《素問集注》雲:“夫氣為陽,
火為陽,
合而言之,
氣即火也。
少陽三焦之氣,
生於命門,
遊行於內外,
合于包絡而為陽火,
然即少陽初生之氣也。
歸於上焦而主納,
歸於中焦而主化,
納化水火精微,
而生此精,
以養此形,
故承上文而言。
”
綜上所述,
對於壯火、少火的含義,
後世醫家有不同解釋,
我們覺得馬蒔注較為符合經旨,
認為是指藥食氣味和緩與峻烈而言。
純陽辛熱峻烈之品,
其作用稱壯火,
如烏頭、附子之類,
能耗傷人體精氣,
故雲“壯火之氣衰”、“壯火食氣”、“壯火散氣”。
屬性為陽,
但為溫柔和緩之品,
其作用稱少火,
如當歸、人參之類,
能補益人體精氣,
故雲“少火之氣壯”、“氣食少火”、“少火生氣”。
觀上下文義,
此解當合於經旨。
然而張介賓等醫家之注將壯火、少火的概念引申為生理、病理之火,
豐富了中醫病理學內容,
學術意義更加深遠。
“壯火之氣衰,
少火之氣壯”,
雖其本義是闡述藥物的峻烈和溫和對人體正氣的不同作用,
卻在更深的層次上表明了人體“氣”與“火”之間的關係,
即亢盛的陽氣消耗人體的正氣,
而溫和的陽氣助益人體的正氣。
這一理論在《內經》理論中闡發頗多,
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的“熱傷氣”、《素問·舉痛論》所說的“炅則氣泄”等,
均是認為火熱太過可以耗傷人體精氣。
這一病理學觀點對後世醫家認識火熱證病理和治療影響極大。
張仲景《傷寒論》在治療熱證的方藥中加入補氣藥,
如白虎湯證兼見燥渴不止、汗多而脈浮大無力屬氣津兩傷者加用人參;而熱病之後,
餘熱未清,
氣津兩傷,
或暑熱證氣津兩傷者皆可用有人參的竹葉石膏湯治療,
這均是補益由於熱邪耗傷的人體之氣。
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李東垣根據本篇的“氣火”理論,
並結合《素問·調經論》:“有所勞倦,
形氣衰少,
谷氣不盛,
上焦不行,
下脘不通,
胃氣熱,
熱氣熏胸中,
故內熱,
”提出了“火者,
元氣之賊”,
“火與元氣不兩立,
一勝則一負”的觀點,
認為火盛則氣衰,
氣盛則火滅,
因此,
將《內經》對火熱證的病理學觀點應用於臨床治療,
主張“甘溫益氣除熱”的治療發熱證的方法,
設立了一系列甘溫除熱的方藥,
最典型的為補脾胃瀉陰火之升陽益胃湯(黃芪、半夏、人參、獨活、防風、白芍、羌活、橘皮、茯苓、澤瀉、柴胡、白術、黃連、炙甘草)、升陽散火湯(升麻、葛根、羌活、獨活、白芍、人參、柴胡、防風、甘草)、補中益氣湯(黃芪、人參、當歸、橘皮、白術、升麻、柴胡、甘草),
為後世治療發熱證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理論和方法。此外,另一位金元大家朱震亨提出“氣有餘便是火”,也是對本篇“氣火”理論的繼承、完善和發展,使“氣火”理論更趨於成熟。
臨床上,“壯火食氣”每多見氣虛火旺證,或火旺傷氣同時出現。火熱與氣虛常多夾雜,如既見神疲乏力、氣短懶言、語聲無力、兩腿酸軟、目光無神、情緒淡漠等氣虛表現,又現舌紅苔黃、便幹溲黃、面紅目赤、五心煩熱、衄血等火旺之症。治療上若一味清火則有傷陰耗氣之弊,純以補氣則有助火增邪之慮,當合補氣與清火于一方。而且根據氣與火二者病勢的輕重來選擇藥味和藥量。補氣應選溫和補養之品,以寓“少火生氣”之意,而不用過熱助火之品,以免“壯火食氣”之弊,這也正是《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勞者溫之”、“損者溫之”的臨床運用。治火宜寒涼之類,而避大寒之屬,以防傷陽。
為後世治療發熱證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理論和方法。此外,另一位金元大家朱震亨提出“氣有餘便是火”,也是對本篇“氣火”理論的繼承、完善和發展,使“氣火”理論更趨於成熟。
臨床上,“壯火食氣”每多見氣虛火旺證,或火旺傷氣同時出現。火熱與氣虛常多夾雜,如既見神疲乏力、氣短懶言、語聲無力、兩腿酸軟、目光無神、情緒淡漠等氣虛表現,又現舌紅苔黃、便幹溲黃、面紅目赤、五心煩熱、衄血等火旺之症。治療上若一味清火則有傷陰耗氣之弊,純以補氣則有助火增邪之慮,當合補氣與清火于一方。而且根據氣與火二者病勢的輕重來選擇藥味和藥量。補氣應選溫和補養之品,以寓“少火生氣”之意,而不用過熱助火之品,以免“壯火食氣”之弊,這也正是《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勞者溫之”、“損者溫之”的臨床運用。治火宜寒涼之類,而避大寒之屬,以防傷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