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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加強藥用輔料監管

6月4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徵求意見稿)》, 提出購入的藥用輔料必須按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生產藥品。 各級藥品監管部門以藥品生產企業為監管重點, 可以根據對藥品製劑生產企業的檢查結果, 對輔料生產企業進行延伸檢查, 將藥用輔料生產、使用均納入監管視野, 實現對藥品生產供應鏈全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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