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診斷出癌症, 是告訴他真相, 還是用善意的謊言對他隱瞞?很多癌症患者的家屬常常為此兩難。 醫生指出, 如實告知和隱瞞病情不能一概而論。 “因為在殘酷的真相面前, 有人的鬥志反而會被激起, 頑強地與癌症鬥爭, 甚至創造出抗癌的‘奇跡’。 這樣的案例, 臨床中並不鮮見。 ”
為女兒晚期癌症媽媽又活了10年
周女士被診斷出肺癌的時候已經是中晚期了, 腫瘤已經很大, 而且出現了轉移和擴散, 按道理最多只能活半年左右。 然而當時, 周女士的女兒還不到1歲。
周女士剛開始的時候很消極, 覺得病情都已經這麼糟糕了,
醫生的話讓周女士找到了與癌魔鬥爭的理由, “為了女兒”成了她活下去的動力。
打那以後, 她對治療非常配合。 放療、化療、手術……按照醫生制訂的治療方案和腫瘤展開了一場戰鬥。
結果, 這位按照常規最多只能活半年的病人又活了10年。 在她離世的時候, 本來還嗷嗷待哺的孩子已經讀小學了。 倫敦金格斯大學曾經作過一項以乳癌患者為觀察物件的研究, 報告說, 以乳癌患者的存活率統計, 鬥志強的能活過10年的高達80%;冷靜接受乳癌的病人, 10年存活率是33%;抱絕望態度的病人則只有20%能活過10年。 研究顯示, 那些患上癌後能以積極態度接受治療並調整生活方式的人,
八成患者願意知道真相
此外, 有些家屬刻意對患者隱瞞病情, 出於一種“過度保護”的心態。 長期以來, 對是否如實地告訴病人癌的診斷, 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看法。 研究表明, 80%以上的病人願意知道自己的診斷。
因此, 癌症一經確診, 應由醫生連同病情和治療方案一併告訴病人。 在討論病情時, 患者、配偶和有關家屬都應到場。 關於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告訴患者是一種診斷結果, 而告訴其親屬又是另外一種診斷結果, 這樣遲早會導致患者對醫生的治療方法、用藥以及家屬的言行產生極度的不信任感,
那麼, 腫瘤患者需要的到底是怎樣的心理支持呢?
一、糾正癌症=死亡的錯誤觀念:正是這種觀念造成了病人的情緒反應。
在醫學發展的今天, 不少腫瘤都是可以治癒的, 還有更多的可以帶病生存, 從內心接受這樣的一個看法可以減輕腫瘤帶給病人的嚴重的消極的情緒反應。
二、直接面對癌症:承認癌症, 接受醫生的建議去專科醫院接受規範的治療, 不要錯過治療時間, 以取得好的治療效果。
三、做好長期和腫瘤作鬥爭的準備:腫瘤的治療不是切除了就沒有了, 它的病程是緩慢的, 所以要做好長期與腫瘤共同生存的準備。
四、注意治療過程中的毒、副作用:如噁心、嘔吐、脫髮等,
五、參加抗癌俱樂部:會員互相給予情緒和心理支援。 在抗癌俱樂部與患者進行“話療”, 現身說法地告訴其他患者, 即使得了腫瘤, 一樣可以決定我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品質。
研究顯示, 有以下一些心理行為的癌症病人, 平均生存期明顯延長:1.能始終抱有希望和信心;2.能及時表達或發洩自己的負性情感;3.能積極開展有意義的和有快樂感的活動;4.能與周圍人保持密切聯繫。 相反, 消極的心理行為反應則加速癌症的惡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