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聚會上,
兩位母親正在聊天,
突然3歲的瑩瑩哭喪著臉走到媽媽跟前,
說:“媽媽,
瑋瑋不讓我玩卡片。
”媽媽擦著瑩瑩的眼淚,
輕聲說:“那你就去玩其它玩具。
你看,
有積木、圖書,
還有汽車,
這麼多玩具,
為什麼一定要玩卡片?”這時,
瑋媽媽的臉色不好看了,
她大聲對瑋瑋喊到:“瑋瑋,
快把卡片給瑩瑩玩。
”“不!” 瑋瑋大聲回答:“誰叫她不肯和我玩做迷藏,
我才不給她卡片。
”這邊,
瑩瑩在媽媽的安慰下反而大哭起來。
瑋媽媽更生氣了,
走過去,
一手奪過瑋瑋手上的卡片,
遞給瑩瑩:“乖,
不哭,
阿姨給你卡片。
” 瑩瑩接過卡片,
靠在媽媽懷裡,
不哭了。
而那邊,
瑋卻哭了起來,
一邊哭還一邊把玩具都扔在地上……就這樣,
孩子們的一個小小的爭執,
不僅打斷了家長們的長談,
也破壞了家庭聚會的氣氛。
這種情況,
作為家長的你一定很熟悉,
而你也經常在扮演著瑩媽媽或瑋媽媽的角色。
可你的介入,
往往只會令大人、小孩都不歡而散。
看來,
介入孩子的爭執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那麼,
對於孩子的爭執,
家長應如何處理?其實很簡單,
孩子們的問題就讓孩子們自己去解決。
3—6、7歲的兒童在遊戲中最容易產生爭執,
因為這個階段是兒童的幼兒期,
又稱為遊戲期。
兒童在各種遊戲中體會著自我的功能,
而且在遊戲中實現著自我教育。
艾裡克森認為,
兒童在此階段主動性的發展程度,
將與以後在工作與經濟上取得的成就有關。
如果這一階段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
兒童就會因此感到自己無用而產生內疚感。
格羅斯(Gross)認為遊戲是兒童對未來生活的準備,
他們在遊戲中練習著未來所需要的各種生活技能。
他們在遊戲中即可以充分展開想像的翅膀,
又能真實再現和體驗成人生活中的感受和人際關係。
因此,
現代兒童教育主張讓孩子自己處理遊戲中出現的問題,
而不是由家長介入,
這有利於孩子瞭解未來的社會:有競爭、有對手,
也有協助、朋友。
練習處理遊戲中出現的問題,
為孩子進入真實社會後順利處理各種問題提供基礎。
如家長一味地介入、協調,
一方面不利於孩子自己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抑制了孩子思維活動的發展,
另一方面會讓孩子認為未來的社會也是一個處處有人協調、保護的社會,
壓強護弱。
這樣會使孩子日後面對複雜的真實社會時,
感到難以適從,
容易出現逃避或衝動的極端行為,
不利於孩子順利融入社會。
在不出現人身損害的前提下,
讓孩子自己解決他們出現的矛盾、問題,
不要以為他們還是孩子,
什麼也不懂,
其實他們的遊戲能力遠遠超過成人,
而他們解決問題的過程,
也是他們學習、實踐的過程。
童童3歲半,
每次她在遊戲中與其它小朋友出現爭執,
她都會向媽媽告狀:誰不讓她玩玩具,
誰不和她玩。
而媽媽每次都會說:“你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
”現在,
她已經能很好地和其它小朋友相處。
當別人不和她玩時,
她知道可以通過其它東西來吸引別人的加入;當別人不讓她玩玩具時,
她知道可以通過交換取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小楠是個任性的孩子,
當他哭鬧時,
如果隔壁家的小妹妹走來笑她,
他就會去打人,
批評過很多次,
但效果不佳。
小妹妹從來沒有還過手,
或者說沒有還手的機會,
因為家長早早就會把他們拉開。
直到有一次在電梯裡,
小楠又在哭鬧,
旁邊的一個小哥哥在笑他,
他故伎重演,
沖上去對著小哥哥就是一巴掌,
小哥哥一愣,
毫不示弱地馬上回了一巴。
小楠哭得更厲害了,
求救地看著爸爸,
爸爸動也不動,
只是對兒子說:“記住,
你打人,
別人就會打你。
哥哥打你,
你覺得很痛,
就象你打哥哥,
哥哥一樣很痛。
”從此,
小楠再也不敢欺負其他小朋友,
包括比他小的。
如果那天小哥哥的父母在一旁,
或者爸爸早早地拉開兒子,
沒有了那一巴掌,
小楠還會繼續欺負其他小朋友,
但現在,
他一下子懂了爸爸說過好多遍的道理。
放開手腳。
讓孩子面對自己的社會,
解決自己的問題,
那麼,
當他們在未來社會中遊刃有餘時,
你會為自己的“狠心”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