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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用藥切記五原則

據統計, 老年人消費的處方藥品占23%~40%, 非處方藥品占40%~50%。 隨之而來的是不斷增多的老年人用藥不良反應事件。 有文獻報導, 60歲以上的老年人因為藥物治療而發生不良反應的危險性是一般成人的2.5倍。 原因是:

1.老年人用藥品種多而雜, 易發生不良反應;

2.老年人所患的多為慢性疾病, 故用藥時間長, 易導致藥物在體內蓄積而中毒, 損害人體肝、腎和造血系統功能;

3.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漸衰退, 對藥物的耐受性比較差。

針對上述問題, 專家指出, 老年人用藥和成人用藥有所不同, 應遵循以下五原則:

1.保證用藥的受益和風險比大於1首先要有明確的用藥適應證,

還要保證用藥的受益和風險比大於1。 即便符合用藥適應證, 但如果用藥的受益和風險比小於1, 也不應給予藥物治療。 2.同時用藥不能超過5種據統計, 老年人同時使用5種以下藥物, 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同時使用6~10種藥品, 其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0%;同時使用11~15種藥物, 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為25%。 因此, 凡是療效不確切、未按醫囑服用的藥物都可考慮停止使用, 以減少用藥種類。 如果病情危重, 需要使用多種藥物, 老年人在病情穩定後仍應遵守5種藥物原則。

3.大部分藥物用量低於成人劑量老年人除維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類等藥物可以用成人劑量外, 其他所有藥物都應低於成人使用劑量。

由於現在尚缺乏針對老年人用藥劑量的醫學指南, 因此, 應根據老年患者的年齡和健康狀態、體重、肝腎功能、臨床情況、治療指數等情況具體分析, 能用較小劑量即可達到治療目的的, 就沒有必要大劑量用藥。

值得注意的是, 並非所有藥都要小劑量服用。 對於大多數藥物來說, 小劑量用藥原則主要體現在開始用藥階段, 即開始用藥從小劑量(成人劑量的1/5~1/4)開始, 緩慢增量, 以獲得更大療效和更小副作用為準則, 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用藥的最佳劑量。 對於首次使用需要加大劑量的藥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 為確保藥物迅速起效, 老年人首次用藥的劑量可以按照成人用藥劑量的下限來定。

4.選擇最合適的用藥時間許多疾病的發作、加重與緩解具有晝夜節律的變化, 如變異型心絞痛、腦血栓、哮喘常在夜間發病, 急性心肌梗死和腦出血的發病高峰在上午;藥效也有晝夜節律的變化, 如胰島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於下午。 老年患者可以根據這些, 選擇最合適的服藥時間。

舉例來說, 變異型心絞痛多在零點到清晨六點發作, 因此主張睡前服用長效鈣拮抗劑。

5.懷疑藥品不良反應時暫停用藥在老年人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 一旦發生新的症狀(包括軀體、認知或情感方面的症狀), 都應考慮藥品不良反應或病情進展, 這時, 停藥受益明顯多於繼續用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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