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尿劑的使用在肝腹水治療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利尿劑的劑量因人、因病情而異。 在使用利尿劑時, 患者應每天測腹圍、測體重、記錄24小時出入量、計算利尿劑劑量。
1、測腹圍:測量腹圍可觀察每日腹水消長的情況。 操作方法:用軟尺以肚臍為中心, 繞腹部一周測量體圍, 並以釐米記錄。
2、測體重:每日體重變化有助於判斷腹水量變化, 應用利尿劑期間如每日體重下降, 則表示藥物已達到效果。
3、記錄24小時出入量:應用利尿劑期間患者應記錄每天的出入量, 入量包括飲水、攝入食物及水果的含量。 出量包括尿量、大便以及嘔吐物含水量、抽出的胸腹水量等。
4、計算利尿劑劑量:利尿劑劑量應在醫生指導下制定, 合理控制尿量。 如患者無腹水或極少腹水時, 尿量控制在1500毫升/日為宜, 少量腹水者, 尿量控制在1500-2000毫升/日, 中量腹水者, 尿量控制在2000-2500毫升/日, 大量腹水者, 尿量控制在3000毫升/日以下。
溫馨提示:在應用利尿劑過程中, 患者如出現口渴、噁心、頭暈乏力、下肢酸軟、抽搐等電解質紊亂及血容量不足等症狀, 應及時到醫院診治, 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