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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產時應該先保誰

在產房會碰上一種情況, 就是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工作中在和產婦家屬溝通的時候, 有時就會有做丈夫的在最後加一句, 如果只能保一個的話, 就保大人。 我估計他們是電視劇看多了, 這醫生還沒發話呢, 只是交代了一下情況, 那邊就主動做選擇了。

說實話, 我也不知道這種“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說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 反正我工作中從來沒有遇到過要去詢問產婦家屬這種殘酷的問題, 只是在影視劇中看到過。 而且那些影視劇大多數反映 的是四五十年前或者更早時候的情況。 那個時候和現在一個很重要的差別——剖宮產手術少,

且麻醉技術、手術技術、抗生素等都還不夠成熟。

在過去, 懷孕生孩子的風險是很高的, “孩兒的生日是娘的難日”“生孩子就是在鬼門關上蕩一圈”, 這些說法一點兒都不誇張。 這個風險率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比方說孕期保健做得不夠, 產科併發症不能在早期發現, 如前面提到的子癇發作、胎盤早剝、前置胎盤, 等等;或者合併其他內科疾病, 比如心臟疾病、肝腎疾病等, 從而危及產婦生命。 在分娩過程中, 如果發生難產, 處理不及時會出現滯產, 引起子宮破裂, 或者子宮收縮乏力大出血, 這些都是要命的併發症。 另外, 產後出血、羊水栓塞就是放到現在, 也是孕產婦發生危險的常見原因,

更不要說在醫療技術落後的過去了。 所以在古代, 很多女性年紀輕輕就香消玉殞,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懷孕分娩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

而我一直沒弄明白的是, 有什麼辦法可以在犧牲母親的情況下保全孩子呢?只要孩子還沒有生出來, 母親就是胎兒全部的依靠, 所有危及母親生命的情況, 肯定也是危及胎兒生命的。 而且, 新生兒還有另外的風險, 比方說早產、感染、胎兒宮內缺氧等, 這些都會危及新生兒的生命。 所以, 圍產兒的風險率本身就比孕產婦的要高。

而現在, 剖宮產技術可以說救了很多人的命。 難產生不出來, 那就做手術剖宮產, 雖然有手術風險, 但以現在的技術, 總比難產引起子宮破裂或者大出血的風險要小。

而且, 通常情況下剖宮產既救了大人也救了孩子, 不存在大人和孩子二者選其一的問題。

對一個產科醫生來說, 之所以壓力大, 是因為你的處理會關係到兩條生命。 遇到問題時, 醫生首先考慮的肯定是大人, 因為只要孩子沒生出來, 大人的問題一定會影響到孩子, 這沒什麼好選擇的。 有時候大人沒問題, 但是胎兒有宮內缺氧的表現, 不儘早生出來可能會有風險, 那麼也會建議剖宮產。 雖然對大人的損傷大一點兒, 但是對孩子更有利, 這種情況下也不用去讓家屬做出選擇, 這是產科處理的醫 療原則, 醫生應該根據醫療原則做出建議, 而不是讓家屬去選擇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還有些情況, 孕婦本身合併有其他疾病,

如果繼續妊娠, 可能會危及生命。 比如前面提到的重度子癇前期的患者, 那麼按照醫療原則, 醫生應該做出終止妊娠的建議, 這也是建議, 而不是讓家屬選擇。 當然了, 對於醫生的建議, 產婦和家屬有決定權, 他們有接受醫生建議和拒絕醫生建議的權利。 還有些情況, 醫療的處理有幾種方案, 各種方案可能大人和孩子的獲利大小不同。 比方說A方案大人的風險相對小一些, B方案孩子的風險相對小一些, 這種情況可能就要孕婦和家屬做出選擇了。 但是要說明的是, 這也不是所謂的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這些方案, 不管選擇哪種, 都不至於讓風險大的一方送命, 如果有這種可能, 那麼這個方案應該直接被否定。

所以, 當有丈夫主動提出要保大人的時候,

我會趕緊糾正他, 我們要儘量大人孩子都保!讓一個男人, 在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之間、在自己的至親裡做出選擇, 實在是太殘酷了。 我覺得, 像“保大人還是 保孩子”這樣的問題, 還是留給影視劇或者文學作品去煽情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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