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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送花給前妻被判入獄10個月

西班牙塞維利亞的一名男子因為在“情人節”時給前妻送花而被判入獄 10 個月, 因為他違反了不許以任何方式與前妻有絲毫聯繫的離婚判決。

據西班牙《數碼報》報導, 這名 51 歲的男子在“情人節”時給前妻送去了一束玫瑰花, 並在卡片上給前妻和女兒留言道:“我愛你們!送給我的兩位至愛。 ”此外, 他還在離婚後多次尾隨前妻回家, 從門縫向前妻房內塞進信件。

這名男子的前妻表示, 他已經多次違反了不得在 300 米之內靠近她的離婚判決, 多次等候在女兒學校或她和女兒住所的門口。 她的律師稱, “情人節”玫瑰花造成了“精神上的極度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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