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保健福祉部(衛生部)6月4日發佈“有關輸入性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的十項須知”, 以幫助普通民眾正確瞭解MERS, 並做好預防。 十項須知的具體內容如下:
1(定義)MERS是最早在中東地區發生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 由新型冠狀病毒引起。
2(症狀)主要症狀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 還可能有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
3(傳染)症狀一般在被感染後第2-14天出現, 出現症狀前沒有傳染力。
4(傳播)一般在兩米以內通過咳嗽、打噴嚏時出現的分泌物傳播。
5(預防)應經常用香皂洗手, 未洗手時不應用手摸眼口鼻, 打噴嚏時要用紙捂口,
6(自我隔離)與確診患者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即便沒有出現症狀, 也應該與醫療機構取得聯繫, 並為了家人與周圍人的安全, 從接觸之日起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 第七, (治療)與確診患者有過密切接觸或是去過中東地區的人員在14天以內出現疑似症狀時應立刻就醫。
7(治療)與確診患者有過密切接觸或是去過中東地區的人員在14天以內出現疑似症狀時應立刻就醫。
8(診斷)MERS的診斷利用RT-PCR檢測方法, 即對痰、氣管灌洗液進行DNA檢查。
9(治療)根據患者的病症進行適當治療, 重症患者佩戴人工呼吸機, 接受血液透析等。 若連續48小時沒有出現發燒等症狀, 且間隔24小時以上進行的兩次DNA檢查結果均為陰性時可出院。
10(裝備)醫療人員應勤洗手, 穿著一次性白大褂和手套, 戴N95口罩和眼部保護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