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物理治療師通過對大量偏癱病人的觀察, 注意到偏癱的治療過程具有相對固定的程式, 據此提出了著名的恢復六階段理論。 這個理論是現代偏癱康復治療的基礎, 也是評價偏癱康復的依據。
第一階段:即中風後急性期。 患例肌肉呈弛緩狀態, 四肢沒有主動活動。
第二階段:發病約2周後。 疾病開始恢復, 肌張力開始增加, 痙攣開始出現, 無隨意主動運動。 運動形式以基本的共同運動和聯合反應為主。
第三階段:可隨意引起共同運動, 痙攣達到病程中的極值, 共同運動的活動受限, 不能在某關節的全範圍內進行活動。
第二、三階段約持續2周。
第四階段:隨著病程延長, 病情進一步恢復, 痙攣不再加強而有所減輕, 共同運動模式削弱, 脫離共同運動的分離運動——即正常運動模式的主動運動開始出現。 此時的主動運動雖然困難, 但逐漸開始變得容易。
第五階段:基本的四肢共同運動失去了優勢, 可以從事較難的分離運動或較難的功能活動, 痙攣明顯減輕。
第四、五階段相當於後第5周到3個月。
第六階段:共同運動完全消失, 痙攣基本消失, 各關節運動較靈活, 協調運動大致正常。
上述中風偏癱後運動功能恢復的六階段, 實際上反映了運動模式的轉換過程, 即由打破運動恢復早、中期的異常運動模式, 到恢復後期正常運動模式建立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