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比較浮躁的強迫症患者, 在連續服用三四天抗強迫症藥後不見好轉, 就另外換一種藥, 又服用了三四天還是覺得療效不明顯, 再換別的藥物。 這樣兜兜轉轉循環往復的用藥, 不但得不到醫治效果, 反而會因為錯誤亂用藥而加重病情。 另外還有些強迫症患者雖能夠按照醫囑堅持用藥, 當自我感覺病狀減輕或消失之後, 便會萬分欣喜, 等查看說明書上的副作用之後, 就武斷的將藥物全部停掉, 過不多久反復思考反復洗滌的症狀又出現了。 因此, 很多患者沒有遵守服藥的一般規則, 所以未能達到如期的治療效果。
1、患者應當遵照醫生的囑咐, 按時按量服藥, 且不要自行增加或減少用藥量。
2、小劑量療效不佳時, 酌情增至足量和足夠長的療程。 如果仍然無效, 則建議換用藥物。
3、遵照醫囑, 堅持服用藥物。 相信醫生, 把治療的問題交給醫生安排, 自己要做的僅僅是按照醫囑服藥, 足量足程。
4、症狀緩解以後, 也不能立即停止用藥。 因為強迫症是一種容易復發的疾病, 突然停止用抗抑鬱的藥物後容易導致病情反復甚至加重。
5、盡可能的單一用藥, 一般不主張聯合用兩種以上的抗強迫藥。
6、藥物治療方案個體化。 因為個體對抗抑鬱藥物的治療反應存在很大的差異, 通常治療方案都應當考慮性別、年齡、身體狀況、首發或復發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