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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的診斷

1、體重指數(BMI)是較常用的衡量指標, 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m)2。 WHO提出BMI≥25為超重, ≥30為肥胖, 亞太地區肥胖和超重的診斷標準專題研討會, 依據亞洲人往往在BMI相對較低時就易出現腹型或內臟肥胖, 並顯示患者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及蛋白尿的危險性明顯增加, 故提出BMI≥23為超重, BMI≥25為肥胖。

 2、理想體重理想體重(kg)=身高(cm)-105;或身高減100後再乘以0。 9(男性)或0。 85(女性), 實際體重超過理想體重的20%者為肥胖;超過理想體重的10%又不到20%者為超重。

3、體脂的分佈特徵可用腰圍或腰臀圍比(WHR)來衡量。 腰圍為通過腋中線肋緣與髂前上棘間的中點的徑線距離;臀圍為經臀部最隆起處部位測得的距離;腰臀比(WHR)為腰圍與臀圍的比值,

腰圍男性≥90cm, 女性≥80cm, 腰臀比WHR>0。 9(男性)或>0。 8(女性), 可視為中心型肥胖。

4、皮下脂肪堆積程度可由皮脂厚度來估計。 25歲正常人肩胛皮脂厚度平均為12。 4mm, 大於14mm為脂肪堆積過多, 肱三頭肌部位皮脂厚度:25歲男性平均為10。 4mm, 女性平均為17。 5mm。

5、內臟脂肪可用B型超聲、雙能X線、骨密度儀、CT掃描或磁共振測定。 在確定肥胖後應鑒別屬單純性肥胖或繼發性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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