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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抗過敏藥不可濫用!

使用抗過敏藥物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用藥期間應禁忌辛辣或腥膻食物, 避免搔抓皮膚或熱水洗燙, 並暫停用肥皂。

2、服藥期間不得同時飲酒, 或服用鎮靜催眠藥及抗抑鬱藥。

3、注意對特殊人群的應用:對過敏症狀以清晨為重者可選用長效的拮抗劑於睡前服用, 既可解除症狀, 又避免產生其他不良反應。

4、注意給藥時間:如阿司咪唑與食物同服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為保證吸收, 宜於餐前1~2小時服用。

5、抗組胺類藥的治療量與中毒量間的安全幅度較大, 治療劑量引起的不良反應一般較輕微, 停藥數日後即可消失。

最常見的是藥物的鎮靜作用, 表現為白天思睡, 多數患者都能在數日內耐受。 同時飲酒或服用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鎮靜催眠藥、抗抑鬱藥), 可使嗜睡情況加重。 因此, 對高空作業者、駕駛員、精密機械操作者, 工作前不得服用有中樞抑制作用的抗組胺藥。

6、H1受體拮抗劑對人類的致畸作用的研究資料尚不充分, 但動物試驗已證實可引起齶裂、腹股溝疝或泌尿系統畸形, 故妊娠期婦女應慎重權衡利弊;同時H1受體拮抗劑也由乳汁分泌, 對哺乳期婦女也不宜應用、嬰幼兒及老年人應慎用。

7、患有急性哮喘、尿梗阻、青光眼、高血壓、胃潰瘍等疾病者, 應在醫師指導下用藥, 否則不得使用。 由哮喘、吸煙引起的持續性或慢性咳嗽,

由肺氣腫引起的咳嗽或多痰者, 應在醫師指導下用藥, 否則不得使用。 本類藥對H1受體拮抗劑過敏者禁用;低血鉀者禁用;患先天性Q-T綜合征者不宜應用;對肝臟功能缺陷者和心律失常者慎用;對6歲以下兒童慎用。

8、抗過敏藥的使用應及時, 以較快地抑制組胺和一系列反應;值得注意的是組胺拮抗劑可抑制皮膚對組胺的反應, 對擬進行皮試變應原者(如青黴素、鏈黴素、血清製品等)時, 應在停藥48小時後進行。 注射過敏原的患者, 不可預防性應用抗組胺劑, 以免掩蓋輕微症狀, 而致更嚴重過敏反應。 其中以阿司咪唑尤甚, 可長達6周, 故需停藥6周之久。

9、對於慢性過敏性疾病, 因需治療時間相對較長, 則應選用一些無嗜睡作用、其他副作用也相對較小的藥物,

比如氯雷他定、咪唑斯汀或地氯雷他定等。 而對於慢性、頑固性或病情較重的急性過敏性疾病, 同時使用兩種或幾種抗過敏藥可以增加治療效果, 即聯合用藥。 用藥時應注意所選藥物應各屬於不同的類別:白天宜使用無鎮靜作用的藥物, 晚飯後或睡前應用具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 需要長期聯合用藥者, 在病情穩定, 症狀控制後不應立即停用所有藥物, 而應先從一種藥物撤起, 逐漸停用藥物, 這樣可以減少疾病的復發。

10、H1受體拮抗劑類藥物毒性小, 安全範圍較大, 但因應用甚廣, 藥物的急性中毒亦可發生, 特別是兒童誤服後中毒較為常見。 服藥過量時最常見的症狀是嗜睡、頭暈、共濟失調,

2小時內可發生面部潮紅、瞳孔擴大、體溫過高等抗膽鹼能作用。 中樞興奮作用主要見於兒童, 表現為幻覺、中毒性精神病等, 最終可致驚厥。 成人急性中毒一般經歷一段潛伏期後, 可繼發呼吸抑制、心血管抑制, 甚至死亡。 心律紊亂比較罕見。

11、抗過敏藥物也可導致過敏, 其中以撲爾敏、苯海拉明最為常見。 能夠參與或導致過敏反應的化學介質種類繁多, 而且過敏反應的過程極為複雜。 當抗過敏藥物只能阻斷過敏反應中的某一環節或化學介質的釋放, 而不能阻斷全過程時, 過敏反應仍可發生。 如果患者在服用抗過敏藥後原有疾病不愈反而症狀加劇時, 應考慮到藥物過敏, 而不要誤以為是藥量不夠所致,

如果繼續加大劑量, 可能十分危險。 所以當使用一種抗過敏藥無效時, 可以考慮換用另一種作用機制不同的抗過敏藥。

12、注意避免產生心臟毒性:不宜超量服用, 避免同時並用已知干擾肝臟藥酶代謝的藥物。 在使用過量(甚至正常推薦劑量)、低血鉀、肝臟代償功能不全或同時並用肝酶P450抑制劑藥物(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紅黴素、醋酸竹桃黴素、克拉黴素、環丙沙星、西米替丁等)的條件下, 某些第2代H1受體拮抗劑(阿司咪唑、特非那丁、依巴斯汀)可能抑制心臟鉀離子慢通道, 有引起尖端扭轉型室速或Q-T間期延長的危險。 故應嚴格掌握劑量, 注意藥物的相互作用, 同時對血鉀濃度過低者適當補充鉀、鎂。 患先天性Q-T綜合征者不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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