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心目中的“精神病”, 就是瘋瘋癲癲, 說話語無倫次, 行為古怪, 甚至衝動毀物, 亂打人亂砍殺。 這些人實際上是醫學上所指的伴有精神病性表現的嚴重精神病, 如精神分裂症。 而抑鬱症是一種心境障礙, 患者一般知道自己情緒上出了毛病, 並為此感到很痛苦, 他們希望其情況能有所改善, 一般是有自知力的, 如有求治的欲望。 但苦於調整不好, 於是有時會採用自殺這種方式結束其痛苦。
精神病與抑鬱症相比較之下有三大特點:
①患者常有一些幻覺(如言語性命令性幻聽)、妄想(如被害妄想)等病態體驗,
②患者沒有能力按社會認為適宜的方式行動, 他們在病態體驗(幻覺、妄想等)的支配下出現一些異常行為。
③患者對自己這種異常表現不能察覺, 認為自己精神正常, 沒有病。
所以抑鬱症不是大眾觀念中的“精神病”, 它是一種心境障礙。 在抑鬱症中, 大部分患者病情是輕度或中度, 不伴有精神病性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