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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臥睡防嬰兒猝死

嬰兒猝死綜合征是2周~1歲之間最常見的死亡原因, 占該年齡組死亡率的30%。 其分佈是全世界性的。 在美國活產嬰兒中的發病率為1/1500。 發病高峰為生後2~4個月。 在寒冷的月份, 低社會經濟階層, 早產兒, 曾有嚴重呼吸暫停而需接受復蘇的嬰兒, 嬰兒猝死綜合征受害者的同胞以及孕期吸煙母親的新生兒中發病率最高。 許多嬰兒猝死綜合征的危險因素與非嬰兒猝死綜合征嬰兒死亡的危險因素相同。 幾乎所有嬰兒猝死綜合征的死亡發生在嬰兒睡眠中。

病因學, 診斷和預防

原因尚不清楚, 雖然大多數是由於心肺神經控制機制障礙,

但是引起死亡的功能障礙可能僅是間斷的或暫時的, 並可能包含多種機制。 已注意到

診斷主要是排除性的, 在沒有進行適當的屍解以排除其他原因(如顱內出血, 腦膜炎和心肌炎)引起的突然和意外死亡之前, 不能診斷本病。

美國兒科學會建議嬰兒應仰臥睡眠, 除非其他醫療情況(如胃食管反流)不允許這樣做。 另外, 應盡一切努力避免環境溫度過高;避免過度包裹嬰兒;撤去軟床如羊毛, 枕頭和護欄上的蓋被以及避免在懷孕時和懷孕後吸煙。

處理

由於嬰兒猝死綜合征而失去孩子的父母受到很大的精神創傷並對悲劇沒有思想準備;由於對孩子死亡不能找到明確的原因, 而常常懷有過多的內疚感,

並由於員警, 社會工作者或其他人員的調查而加重。 家庭成員不僅在嬰兒死後幾日內需要幫助, 而且在以後至少幾個月內也需要幫助, 以減輕他們的悲痛和內疚感。 任何時候有可能, 這種幫助包括立即進行家訪, 與家長討論並減輕他們的恐慌, 防止他們和其他兒童輕率地沖入醫院, 危及他們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觀察嬰兒猝死綜合徵發生的環境, 告之並解釋有關嬰兒死亡的原因。

應儘早做屍解, 一旦知道屍解結果(一般在8~12小時以內), 應通知死者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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