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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同居 需要“安全”藉口

也許正是帶著這種心態, 未婚同居從一件令人反感的事變成許多年輕人婚前的一種選擇。 但是也有不少人暫時習慣了單身的生活狀態, 尤其是男性, 即使是在熱戀中, 也不想那麼快步入“二人世界”。 不妨先看看他們在網上發表的對同居的看法:
阿森(27歲):其實一直都不想同居。 朝夕相處, 會很快生厭、很快玩完。 但她說想多點時間和我在一起, 沒辦法啦!以前好歹都會一起出去吃個飯看場電影, 現在回到家就我玩我的電腦, 她看她的韓劇了。
小鄒(25歲):“吃飯先啦!”、“還不睡?”、“你剛才去廁所是大還是小?”“講過多少次了?擠牙膏一定要從尾擠上來!”家中的規條戒律突然多不勝數,

女友沒了, 多了個老媽, 而且是全宇宙最囉嗦最多限制的那個老媽。
馬先生(30歲):從前約會, 大家都精心打扮一番才見面, 把最正點風流的一面展現出來, 但住在一起就不能永遠戴上面具化好妝, 什麼幻想都沒了。
也許你也有著跟上面同樣的想法, 女友卻十分憧憬與你朝夕相處, 你不希望說實話, 說自己還沒做好跟她一起的打算, 這樣肯定會傷害她, 那該如何撒這個善意的謊言呢?也許以下的4個理由能幫幫你:
第一個家應該是“我們倆”的
如果你現在住的房子戶主只有你的名字, 那你可以跟她說:“我們再努力一下, 等錢存得差不多, 賣了我這個再買個大點的房子,
寫上我倆的名字。 到時你可以按你自己的心意佈置房子, 買傢俱、選窗簾, 那才是我們倆的家。 ”
同居還為時過早
“住在一起”是個需要深思熟慮的問題:事無巨細都曝光在彼此面前, 大到經濟支出, 小到接個電話可能都會被問“男的女的”。 雙方有無考慮到住在一起後要面對的問題、處理的關係?而且, 共赴同居應該是以結婚為前提的, 你可以解釋說這是需要慎重的事情, 你不想急急忙忙就住在一起, 卻因為雙方瞭解還不深而破壞了兩人的關係。
可以有兩個落腳點
如果她也有自己住的地方, 你可以跟她解釋她那個地方交通很方便, 周圍購物、吃飯地方多, 你隨時可以去她那裡過夜, 感受不同的生活。 長期住在一個地方容易缺乏新鮮感,
即使到外面吃飯也不外乎自己樓下的餐廳, 很容易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 就算是“愛愛”, 來來去去都差不多:相同的床、相同的方式, 熱情會很快消退的。
自己的生活習慣需要調整
男人總是“不拘小節”, 亂丟的髒衣服、書籍報紙, 浴室裡一片狼藉, 甚至扳起腳丫剪腳甲時, 腳趾甲四處飛射……沒有女孩子會喜歡或者容忍這些小細節。 你可以跟女友坦白, 自己的確有些生活小習慣需要改正, 在這之前不喜歡讓她面對, 破壞了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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