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後的康復訓練一般可分為三期進行: 康復訓練的早期、中期及後期, 不同的時期康復訓練的目的及方法是不同的。
康復訓練的早期
此期即傷後 l~2 周, 此時傷肢腫脹、疼痛、骨折斷端不穩定, 容易再移位。 因比, 此期功能鍛煉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患肢的血液迴圈, 以利消腫和穩定骨折。 康復訓練的主要形式是傷肢肌肉的等長收縮, 即在關節不動的前提下, 肌肉做有節奏的靜力收縮和放鬆, 即我們平時所說的繃勁和鬆勁, 通過肌肉的等長收縮可以預防肌肉萎縮或粘連。 此期的康復訓練, 原則上除了骨折處上下關節不運動外,
康復訓練的中期
即傷後 2 周至骨折的臨床癒合, 此期傷肢腫脹逐漸消退, 疼痛減輕, 骨折斷端有纖維連接, 並逐漸形成骨痂, 骨折處日趨穩定。 此期除繼續做傷肢的肌肉收縮訓練外, 可在康復治療師的幫助下, 逐漸恢復骨折近端、遠端未固定的關節的活動和骨折處上下關節的活動, 並逐漸由被動活動轉為主動活動, 以防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 在病情允許時, 應儘早起床進行全身活動。 此外, 可配合理療以達到消腫、化瘀並促進骨痂形成的目的。
傷後 5~6 周, 骨折有足夠的骨痂形成, 可進一步擴大活動的範圍和力量, 由一個關節到多個關節逐漸增加主動的關節屈伸活動,
康復訓練的後期
已達到臨床癒合或已經去除外固定, 此時骨性骨痂已形成, X 線檢查已顯影, 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撐力, 但大多存在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肌肉萎縮等功能障礙。 此期康復的目的是恢復受累關節的關節活動度、增強肌肉的力量, 使肢體功能恢復。 康復訓練主要形式是傷肢關節的主動活動和負重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