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
你有時間嗎?請到我辦公室來一下。
”
除非這個電話是你正在偷偷約會的老闆秘書打來的,
否則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你會在接下來的五到十分鐘裡被公司辭退。
在美國,
被解雇並不是多麼丟臉的事,
差不多出來工作的人都有過這種經歷。
被辭退的原因,
有時並非你做得不好,
相反,
倒是你做得太好,
老闆付你的薪水太高,
他寧肯用雇你的錢再雇三四個菜鳥心裡才踏實,
你能拿他奈何?不過剛開始工作時我也不懂。
我做的第一份工,
公司的銷售給老闆幹了七八年,
大概是暗示要提高分成比例,
老闆乾脆把他辭了。
我想他一定非常沮喪,
便打電話去安慰。
我多希望是他炒老闆的魷魚,
而不是老闆炒他;可他的反應卻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你開什麼玩笑?我怎麼可能自己辭職呢?”他覺得我的想法完全不可思議。
後來知道,
按照美國勞工法,
只有被辭退才能享受救濟。
因此,
除非已談妥了下一份工作,
否則一般人不管多不愉快也絕不主動辭職。
去年金融危機爆發前,
國家救濟金制度還能正常運作時,
不少人都很巴望能過幾個月不幹活也拿失業金的日子呢。
要是突然被解雇,
滋味當然不好受。
要避免,
平時就要敏感一點。
一般人回頭想,
其實總能或多或少回憶出老闆要裁人的預兆,
比如公司裡開始有嘀嘀咕咕,
老闆取消了週五早晨的免費黃油、麵包,
現煮咖啡改成了即溶等。
這時候,
你就應該讓你的第六感活躍起來了,
防患於未然總比坐以待斃明智。
可以給獵頭公司遞簡歷了,
也可以跟朋友打探著有沒有別的工作機會。
而最最要緊的,
是要儘早不露聲色地把一切你認為重要的東西搬出你的辦公室或格子間;因為解雇對你來說也許構不成多大傷害,
傷害你的,
尤其是傷害你感情的,
是如果你的老闆在宣佈解雇你之後緊接著還下達另一個命令: “某某人現在就陪你離開這所大樓。
”那時,
無論你是覺得難堪還是氣炸了肺,
也沒有抗議的權利了。
按照法律,
公司在解聘雇員時,
可以不給你再回一次辦公室的機會,
你也沒有回到座位上收拾東西的權利。
即使是你認為屬於你自己的東西,
按照你當初跟公司簽訂的合同規定,
只要是放在公司,
一切物品都歸公司所有。
我從前一個老闆的老婆,
在一家有名的投資銀行做了將近二十年的部門經理,
被解雇時,
便受到這種被保安當場 “押 ”出大樓的待遇,
連她放在辦公室禦寒的毛衣和全家福照片都不許帶走。
這樣極端的故事在投資銀行或律師事務所這種客戶資訊比較敏感的公司裡發生較多,
稍微懂點公司法也就不會覺得委屈;倒是像我們這樣沒有多少公司秘密的地方,
要是再享受到被押解離職的待遇,
你心靈所受的傷害往往才會更大,
因為它看起來實在像是一種單純的侮辱。
我的一個設計師小同事,
接到解雇通知時一直堅強地面帶笑容,
但當她要帶走桌上的名片盒卻被主管阻止時,
她的眼淚終於潸然而下。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這盒名片是我的全部積累,
沒有它,
我怎麼開始我的第二份工作?”她委屈地哭訴著,
可我們這些老油條都替她的天真難過,
不過也都知道,
她下次再被解雇,
一定不會上演這一幕了。
一般工作時間越長,
在辦公室堆放起來的東西就越多。
報稅單、答錄機、球鞋、鏡子、口紅、擦手油、婦女用品,
甚至婚戒,
有的人幾乎把半個家都儲藏在了辦公室裡。
一個小提醒:事先轉移物品,
要儘量做得隱秘,
不能一下子徹底清空,
尤其是桌上的東西千萬不要大動,
以免引起老闆或老闆線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