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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發熱的辨證施治

產後發熱, 產科病症之一。 出《醫學綱目》。 表現為產婦分娩後持續發熱, 或突然高熱, 並伴有其他症狀。 常見的為外感、血虛、血瘀、食滯、感染邪毒等因素引發。 產褥期(坐月子)內, 出現發熱持續不退, 或突然高熱寒戰, 並伴有其他症狀者, 稱“產後發熱”。

本病發於產褥期內, 尤以新產後為多見。 若因產時過度疲勞, 陰血驟虛, 產後之初, 出現輕微低熱, 且不伴有其它症狀, 一天以內不治而退者, 不作病論。

本病臨床有虛實之分, 虛證一般發熱不甚高, 多為低熱。 若發熱寒戰, 伴小腹疼痛拒按, 惡露臭穢, 甚見高熱神昏驚厥者,

多為邪毒侵襲, 此屬產後危重證之一, 當予特別重視, 若寒戰時作, 惡露量少有塊, 小腹疼痛拒按者, 多為瘀血阻滯;若發熱惡寒, 肢體酸疼, 咳嗽清涕者, 為外感發熱;若季節炎熱, 身熱汗多, 心煩口幹, 倦怠乏力者, 多為中暑發熱;若見低熱起伏, 午後較甚, 自汗盜者, 多為營陰虧虛;若見低熱自汗, 頭暈乏力者, 多為氣虛發熱。

治療時, 應顧及產後多虛多瘀的情狀, 治以調氣血, 和營衛為主, 不可過於發表攻裡。 宜隨機應變, 辯證施治, 勿犯虛虛實實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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