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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損傷

病因病理

化學物接觸人體後, 可產生局部損害及全身損害。 其損害程度與化學物的性質、劑量、濃度、接觸時間及面積、處理是否及時及有效等因素有關。

1.局部損害 化學物對局部組織的損害有氧化作用、還原作用、腐蝕作用、原生質毒、脫水作用及起皰作用等。 這是由化學物的性質所決定的。 一種化學物質可同時存在以上幾種。 有的因本身燃燒而致燒傷, 如磷燒傷。 有的本身對健康皮膚並無損害, 一旦著火燃燒, 造成皮膚燒傷, 藥物即可通過創面吸收入體內, 引起中毒反應。

一般酸燒傷, 由於組織蛋白凝固,

形成一層痂殼, 可預防進一步損害。 堿燒傷後形成脂肪皂化, 並可產生可溶性鹼性蛋白, 故對局部創面有繼續損害的過程。 磷燒傷後形成磷酸, 可繼續使組織損害。

2.全身損害 化學藥物可從正常皮膚、創面、呼吸道、消化道等吸收, 引起中毒及內臟器官的破壞。 化學燒傷的死亡率明顯高於一般燒傷病人, 就是由於化學毒物引起的中毒及其併發症所致。 由於多數化學物質是由肝、腎排泄, 故肝、腎損害較多見。 常見的有中毒性肝炎、急性肝壞死、急性腎功能衰竭及腎小管腎炎等。 某些化學蒸氣直接刺激呼吸道而致損傷, 不少揮發生物質由呼吸道排出, 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 可引起肺水腫及吸入損傷, 有些化學物質可抑制物質由呼吸道排出,

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 可引起肺水腫及吸入性損傷, 有些化學物質可抑制骨髓、破壞紅細胞, 引起貧血或溶血。 有的還可引起中毒性腦病、腦水腫、神經損害、消化道潰瘍及出血等。

治療與急救措施

日常生活中, 常會發生醋酸、硫酸、氨水、石灰等化學性物質濺人孩子眼睛裡, 這些物質進入眼睛後, 都能立刻引起強烈的刺激症狀, 例如眼痛、燒灼感、流淚、睜不開眼等, 化學性物質對眼睛的損害是嚴重的, 若治療不及時可因此而失明。 一旦發生眼部化學性灼傷, 應立即沖洗眼睛, 最好將頭浸人水中, 睜眼、搖頭、充分沖洗, 水源以自來水為宜, 只要水質清、水量足, 任何清水都可用。 沖洗愈早愈徹底愈好, 一般需沖洗5分鐘。

當然, 最理想的化學灼傷治療, 應是使用中和劑, 使有害的化學劑中和而失去其活動性, 停止它對眼睛的破壞, 不幸的是這些理想的藥物極少, 符合條件的中和劑應是本身對眼睛無害, 例如生理鹽水可中和硝酸銀灼傷, 可卡因可中和碘酒灼傷。 由於缺少理想的、易於到手的中和劑, 因此, 對眼睛化學性灼傷, 要首先用清水沖洗為宜, 不必苛求于中和劑, 有很多由濃烈的化學物質損傷的眼睛, 就是由於得到這種及時沖洗而得救, 這種初步的清水沖洗甚至比以後的治療更重要, 經過沖洗後要立即轉交眼科醫師處理。

結語:通過上文的介紹, 我們詳細的學習了關於化學物損傷的相關知識, 我們知道了化學物損傷的臨床表現主要為眼痛、燒灼感、流淚、睜不開眼等,

化學性物質對眼睛的損害是嚴重的, 若治療不及時可因此而失明。 如果大家想瞭解更多關於疾病的相關知識, 別忘了閱讀下一篇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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