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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與癲癇

1、月經期癲癇

月經期癲癇指在月經來潮前4天和後6天中出現癲癇發作頻率至少增加75%的女性癲癇。 月經期癲癇發作頻率上升現象於1885年由Gowers首先描述, 而癲癇發作頻率的週期性變化卻是在遠古時代就已被發現並被歸於月亮的作用。

月經期癲癇的加重可能與經期性激素濃度的變化有關。 雌激素具有致癲癇作用, 可降低海馬和杏仁核的癲癇發作閾值, 相反, 孕激素有抗癲癇作用。

過去, 應用激素療法或卵巢切除術治療月經期癲癇, 但效果不滿意。 部分病人在月經期應用利尿劑、氯硝安定、醋氮醯胺治療有效。

目前廣泛應用的方法是增加月經期抗癲癇藥物的劑量。

2、生育和癲癇

癲癇並不是妊娠的禁忌症, 大約90%的癲癇女性可有一個正常妊娠, 所以妊娠前到正規醫院進行孕前諮詢是非常重要的。 到醫院就診, 行腦電圖或視頻腦電檢測, 進一步確定是否患有癲癇?是否需要服用抗癲癇藥物?能控制癲癇的最小藥物劑量是多少?如果癲癇已經得到很好控制, 建議抗癲藥逐漸減量直至停止6個月後在考慮妊娠。 如果不能停用抗癲癇藥物, 一定選擇最小最有效地劑量來控制癲癇。

不建議應用丙戊酸鈉, 因它具有很高的致畸率, 可引起胎兒畸形(如無腦兒、脊柱裂等)。 如果有先天性神經管發育畸形家族史, 建議不要用卡馬西平或丙戊酸鈉。

禁止多種抗癲癇藥物聯合應用。

如果發現已經懷孕, 不建議換用其它抗癲癇藥物, 因為當發現懷孕時胎兒器官發育最敏感期已經過去。 另外, 抗癲藥重疊應用也會加重對胎兒的危害。

妊娠前和妊娠期間要補充葉酸, 尤其服用肝誘導酶作用的抗癲癇藥物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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