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肢術。 或關節寓斷術是殘廢性手術, 必須經過周密研究, 充分討論, 確屬必要才能施行。 手術目的在於搶救生命, 因此, 一經決定, 不應拖延時間, 應儘早施行。 對於那些已有內臟轉移的晚期惡性腫瘤, 局部瘤體巨大、疼痛嚴重的, 為了減少痛苦, 也可作姑息性截肢。
2、腫瘤段肢體切除遠端再植術, 是斷肢再植術的新發展。 將腫瘤所在的一段肢體包括皮膚、肌肉、神經、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 再將遠端肢體移植到近端去。 這種手術是適用於上肢低度惡性的腫瘤, 如纖維肉瘤, 軟骨肉瘤等。
3、切除術。 是將向骨外突出生長的腫瘤,
4、刮除術。 是將包含腫瘤的骨壁切開, 將其中的腫瘤組織刮除乾淨。 本手術, 適用於掌指骨的內生軟骨瘤、骨囊腫、骨嗜伊紅肉芽腫、範圍較小的骨巨細胞瘤。 腫瘤刮除後所遺留的空腔, 可用植骨塊充填。
5、截除術。 本手術是將腫瘤所在的一段骨幹整段切除。 適用於破壞範圍較大的巨細胞瘤, 和一些低度惡性的腫瘤, 像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 骨幹截除後所遺留的缺損, 有的不需修補, 像腓骨近端和尺骨遠端, 大多數則需要用人造關節、異體骨或自體骨進行修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