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須防治近視, 已為眾人所熟悉, 而遠視眼的防治還存在一些誤區, 有人認為“近視比遠視好, 遠視看遠好”, “配眼鏡是近視眼的事”等等, 其實這些說法是不正確的;所謂遠視眼, 是外界景物的反光進入眼內屈光系統後, 焦點落在視網膜的後面, 不能在視網膜上清晰成像, 看遠看近均不清楚。 許多中高度遠視眼不僅視力低下, 還伴有斜視、弱視等現象。 所以眼科醫生認為, 遠視是比近視更麻煩的屈光不正眼疾, 不能等閒視之。
遠視眼者, 其調節力加強後, 必定會增加內直肌的興奮性。 如果一隻眼的遠視程度嚴重,
患遠視的兒童應及早驗光配鏡。 家長如果發現自已孩子不愛看書, 訴說看書稍久就會感到跡模糊、眼脹、頭痛、學習成績不好, 就必須及時到醫生那兒檢查, 檢影驗光。 如確定為遠視(包括遠視散光), 要抓緊在8歲以前的黃金時機, 配戴合適的眼鏡, 千萬不要拖延。 否則到12歲以後配鏡, 視力提高就會很困難,
兒童遠視配鏡前, 一定要先以睫狀肌麻痹劑擴瞳後, 充分散大瞳孔的條件下驗光。 配鏡原則為:
(1)低度遠視。 即300度以下學齡前兒童, 視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無視力疲勞症狀者可暫不配鏡。 因為許多小兒都有300度的生理性遠視。 有視力疲勞症狀者, 若戴鏡後能夠提高視力, 則應配戴。 但不一定配足, 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遠視, 即大於300度以上者, 此類兒童, 遠近視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大部分有視力疲勞症狀。 可分階段配鏡。 先戴上稍低於驗光所得度數的遠視眼鏡, 待適應後再按驗光結果將全部遠視度數比例給予處方, 配戴第二付眼鏡。
(3)有眼球內斜者, 原則上要配足遠視度數。 尤其是戴鏡後內斜完全矯正或基本矯正且獲得雙眼單視功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