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狼瘡性腎炎應長期治療,
有些患者甚至需要終身治療。
本病有很強的遺傳背景,
迄今為止藥物治療雖然可以很好地緩解病情,
但無法徹底治癒,
因此需長期用藥。
有些病人因為擔心藥物副作用或聽信遊醫而擅自停藥,
病情往往反復。
(2)根據病情活動程度分期治療。
當狼瘡處於活動期,
腎臟炎症反應很嚴重時,
通常需要大劑量、幾種藥物聯合治療(如激素,
驍息等,
稱為誘導期治療),
目的是迅速控制炎症,
阻止腎臟損傷繼續加重。
而當活動控制後則轉為小劑量藥物維持治療以預防復發和保護腎臟功能(維持期治療)。
長期使用大劑量藥物治療必然帶來併發症, 但如果不進行維持治療, 又可引起狼瘡反復活動, 腎臟損害不斷加重, 最後可能發展為腎衰。 因此, 在治療過程中, 應根據狼瘡活動性, 及時調整治療。 要有一個長期的規劃, 切忌病情好轉後隨意停藥, 或是盲目地長期服藥。
(3)治療方案因人而異。 狼瘡性腎炎患者個體輕重不一, 有多種類型, 對不同的患者、不同類型應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案。 目前臨床普遍使用的大劑量激素聯合環磷醯胺靜脈注射的治療方法並不適合所有狼瘡性腎炎病人。
應根據患者臨床病情和腎活檢在醫生指導下有選擇使用抗狼瘡的藥物。 而在長期維持治療中, 中西結合療法不僅效果好,
(4)注意防治併發症。 這一點往往被忽視。 狼瘡性腎炎病人在治療過程很容易出現各種併發症, 如感染、心血管併發症、股骨頭壞死等, 重者可危及生命。 減少併發症的關鍵, 關鍵在於合理使用抗狼瘡的藥物、定期隨訪及早發現和治療。
在使用大劑量藥物治療時, 應相對隔離, 不去公共場所、注意氣候變化。 出現發熱等感染症狀時及時就診。
(5)預防狼瘡的復發。 任何感染、日曬、化學藥物接觸或懷孕都可誘發狼瘡活動。 女性病人在病情未控制前應避免妊娠。 如必須妊娠時, 也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6)強調整體治療的觀念。 由於狼瘡是一種全身性疾病, 因此在控制狼瘡性腎炎活動的同時,
綜上所述, 狼瘡性腎炎病人千萬不可聽信遊醫和輕信偏方, 接受不專業、不科學、不規範的治療方法。 應該選擇一個正規的專科醫院, 由醫生根據自己的病情特點, 制訂一個長期治療及恢復計畫, 並定期檢查。
這樣才能有效地控制病情, 最大程度地阻斷病情發展和減少藥物併發症, 並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以保持較好的生活品質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