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救援者自身安全, 永遠是第一優先考慮事項, 其次是施救同伴的安全, 最後才考慮被救者安全。
二是現場應考慮多種安全、有效的不同救援方法.
如果只能採取一種救援方法時建議放慢行動步調, 增加安全考慮時間。 救援方法選擇由低風險至高風險順序, 以不下水的岸上救援為第一選擇, 先考慮危險程度較低的伸過去救, 其次才是拋物去救、划船去救、遊過去救、空中救援等危險程度較高的方法。
三是條件許可時, 儘量要穿著個人救生裝備, 組織救援隊伍,
四是永遠不要指望遇險者能自己把自己救出來。
五是溺者被救起後, 岸上救援同樣重要。
六是發現有人溺水, 記住第一時間呼叫110、120等緊急救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