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正常顱內壓的範圍, 由腰椎穿刺測定應在7.84~11.8kPa(80~120mmH2O)之間。 一般顱腦損傷後的顱內壓, 常有不同程度的升高, 而表現為低顱壓者較少, 間或有些病人傷後早期曾經有過顱內壓升高, 嗣後又出現顱內低壓, 其發生率約為5%。 所謂顱內低壓綜合征, 系指病人側臥腰穿壓力在7.84kPa以下所產生的綜合性症候群, 臨床表現與顱內壓增高相類似, 只因處理方法各異, 必須慎加區別。 造成顱內低壓的原因, 可能原發於傷後腦血管痙攣, 使脈絡叢分泌腦脊液的功能受到抑制, 亦可能繼發於腦脊液漏、休克、嚴重脫水、低血鈉症、過度換氣以及手術或腰穿放出過多的腦脊液等。
【診斷】
外傷性低顱壓綜合征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特點和腰穿測壓來確診。
【治療措施】
外傷後低顱壓綜合征的治療, 可因不同的病因而略有差異, 但基本原則相同, 常用的治療方法有:平臥休息、不睡枕頭, 必要時采足高頭低位;增加液體攝入量, 每日經口服或靜滴均勻滴注生理鹽水1000ml及5%葡萄糖液約2500~3000ml;給予含5%CO2的氧氣吸入, 每小時5~10分鐘, 可使腦血管擴張、阻力減小促進腦脊液分泌;靜脈注射蒸餾水10~15ml/d, 可以反射性刺激腦脊液的生成, 但必須注意溶血反應;必要時可靜滴0.5%的低滲鹽水500~1000ml/d,
【臨床表現】
外傷後低顱壓多發生在頭傷後1~2小時, 有時在2~3天之後以頭痛最為突出, 常位於前額及後枕部, 且隨頭位的升高而加劇。 嚴重時遍及全頭並向頸、背、肩, 甚至向下肢放射, 采平臥或頭低位時頭痛隨即減輕或消失。 過去認為這種體位元性頭痛與腦組織下沉有關, 但最近通過MRI研究並未得到證實。 因此, 頭痛的原因可能與顱內血管受到牽扯或推壓有關;與顱內容量減少而使腦膜的張力產生順應變化有關;或與顱腔容量代償性調節, 使血量與腦脊液量互補, 所引起的顱內血管擴張有關。 其次是眩暈和嘔吐, 每於頭位變動時或劇烈頭痛之後, 即出現頭昏目眩、噁心嘔吐, 病人常有動脈細速、血壓偏低、畏光、乏力、厭食、失水及頸僵等表現,嚴重時可出現意識障礙,輕者倦睡,重者昏迷。少數病人尚可出現植物神經症狀,如生命體征顯著波動、面部和頸部皮膚陣發性潮紅,甚至個別患者因腦組織失去腦脊液的托浮和襯墊作用,使顱神經直接受到擠壓或牽扯而出現瞳孔不等大及/或外展肌麻痹等徵象,易與顱內壓升高相混淆,應予警惕。
病人常有動脈細速、血壓偏低、畏光、乏力、厭食、失水及頸僵等表現,嚴重時可出現意識障礙,輕者倦睡,重者昏迷。少數病人尚可出現植物神經症狀,如生命體征顯著波動、面部和頸部皮膚陣發性潮紅,甚至個別患者因腦組織失去腦脊液的托浮和襯墊作用,使顱神經直接受到擠壓或牽扯而出現瞳孔不等大及/或外展肌麻痹等徵象,易與顱內壓升高相混淆,應予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