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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古人制方之原則

古人制方之原則講究君臣佐使, 最早見於《內經》。 《素問·至真要大論》所謂“主病之謂君, 佐君之謂臣, 應臣之謂使”。 如《傷寒論》中麻黃湯, 君臣佐使頗為嚴密。 然同一書中有小青龍湯, 則難言何藥為君, 何藥為臣。 張元素嘗雲“力大者為君”, 而小青龍湯8味藥用量相當。 故莫枚士在其《研經言》中謂“古經方必有主藥, 無之者, 小青龍湯是也”。 然則小青龍湯主治外寒內飲之證, 其散外寒者, 有麻黃桂枝;其化內飲者, 有姜辛夏味, 芍藥甘草和營調中。 故是方乃對證而發, 亦為有制之師。

由是觀之, 後世制方, 效法于小青龍湯者,

不乏其例。 如小續命湯治中風, 針對六經形證而設, 藥味涉及六經。 又如丹溪越鞠丸, 統治六鬱, 香附蒼術芎曲梔子等分為丸, 皆屬此類。 他如《千金方》白薇丸治月水不利無子;《聖濟總錄》治一切中風癱瘓痿痹痰厥之大活絡丸等大方, 亦難以君臣佐使釋其方義。 但是其組方合理, 臨證用之有效, 故又不可以雜亂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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