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得到的東西往往無法企及。
十九歲時,
有個男孩追我追得很凶。
常常是在我回家的路上,
他踩著輛破破小小的單車跟在後面。
有時路上沒見他,
等我到家放好腳踏車,
他不知何時已站在身後,
並不上前,
看我一眼就離開。
剛開始,
我還微微心動和他搭搭話。
後來煩了,
一切好感全無,
只是心生厭惡。
我不接電話,
不看他的信,
為了躲開他,
寧願繞遠路。
那年的我有書讀,
有事做,
既不空虛也不寂寞。
不需要那種不被父母承認偷偷摸摸的。
愛情,
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子。
我不能夠相信他僅僅在同學家見了我一面,
就會如此喜歡我。
來得太快的東西總讓人懷疑它的真實。
比我大兩歲的他年輕氣盛,
並不理我的拒絕,
一味步步緊逼,
不肯罷手。
幾近無法呼吸的我慌不擇路,
寫了封措辭極其淩厲的信給一個我和他都交好的朋友,
求她幫忙。
那段感情結束得突然而意外,
就像它開始的那樣--那個男孩無意中看到了那封他本不該看到的、傷他至深的信。
後來朋友告訴我,
那天在她送他去車站的路上,
他哭了很久。
我沒錯,
因為我不愛。
他亦沒錯,
只是他太想擁有,
太過勤力。
愛情不是加班,
沒有額外的收入。
當一個人不愛你,
你再用心、再捨得付出都是枉然,
你在對方眼裡只是一隻小小的工蜂,
隨時會被無情踩踏。
當年那個男孩給予我的熱烈追求,
之後的很多年再未能從別的男人處得到,
我也對我曾給他的傷害心存愧疚,
但即使時光倒轉,
我仍會重複相同的選擇。
後來在超市見過他一次,
比以前胖了,
挽著他的妻。
再深的傷口都會痊癒。
在經歷過無數次的得與失之後,
練得刀槍不入的我們,
面對生命的無常早學會“兵來將擋,
水來土掩”。
對得不到的東西扮個鬼臉,
說聲“不稀罕”。
曾經的他缺少的就是那麼一份淡然,
一份慵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