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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解更需要鎮定

許多人在被誤解的時候, 都會在第一時間為自己辯解, 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讓人反感的, 因為這種辯解很容易被看成是用撒謊來掩飾真相。 於是, 有些人在被誤解後, 第一反應並不是辯解, 而是選擇了沉默。 他們並不會聲嘶力竭地宣稱自己是被冤枉的, 而是鎮定地告訴別人, 自己是被誤解的。 也因為這種鎮定自若, 使得別人對他說的話能給予更多的信任, 會花費更多的力氣去調查真相。

但是, 在更多的時候, 保持沉默不辯解並不是所有事情的解決辦法, 被誤解的一方需要用更多的事實來解脫自己的嫌疑。

在FBI辦案的過程中, 也有許多的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犯罪事實, 只是由於時間、地點的巧合而被當作嫌疑人拘捕。 在這種情況下, FBI認為, 最理智的辦法不單是不進行辯解和拒捕, 還要在FBI開始審訊的時候毫無保留地提供自己所知道的資訊。 在這種時候應該認識到, 辯解沒有絲毫用處, 但是沉默也不能解脫自己的嫌疑, 毫無保留地告知警方自己所知道的資訊, 是在向FBI交代兩個意思:我已經將我所知道的完全說了出來;我並不是你們要抓的人。 當然, 這種資訊是隱藏的, 但是FBI能夠在嫌疑人的態度中察覺到這些資訊。

FBI探員格裡斯對於他曾經審問過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印象深刻。 這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家庭教師,

叫慕斯。 他被懷疑因為貪圖雇主的家財而殺害了雇主。 在FBI持逮捕令將慕斯扣押的時候, 慕斯表現得非常震驚, 但是並沒有大喊大叫地進行辯解, 即使是在被關押的時候, 也只是很平靜地回答FBI提出的問題, 並沒有表現出絲毫恐慌的樣子。

對於 FBI提出的問題, 開始的時候慕斯並沒有認真回答, 大部分都以不知道來應付。 慕斯也沒有表現出異樣。 但是格裡斯始終覺得慕斯應該還知道什麼重要的資訊, 只是他自己都沒有察覺而已。 對此, 格裡斯收集了更多關於慕斯的資訊, 然後對慕斯進行很多細節的詢問。 當詢問到慕斯跟他的雇主之間有沒有發生什麼矛盾的時候, 慕斯說沒有, 然後稍微停頓了一下, 努力思考著什麼,

隨後突然回憶起一件事, 對FBI說在不久前, 曾經看到被害人在屋外與一個人爭吵, 而且隱約聽見“要殺了你”之類的字眼, 但是他當時並沒有在意, 因為被害人生前與鄰居的關係不是很好, 爭吵打架之類的事情也常有發生。 雖然並不確定這個事情是否會跟案件有關, 但是慕斯仍然將自己知道的資訊完整地告訴了FBI。 FBI根據慕斯提供的這些資訊, 順藤摸瓜地找到了當天與被害人發生爭吵的人, 在對其的審問中發現, 對方的表情一直顯得很緊張, 而且額間不斷地有細細的汗珠冒出。 FBI斷定這個人有問題。 終於, 在多方的調查下, FBI掌握了許多證據, 最終使得本以為自己能夠逍遙法外的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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