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等再買。 看上一件東西, 最好先等一段時間, 如果依然想買再“出手”。 這種“一小時原則”或“三十天原則”, 效果非常明顯。
別在焦慮時購物。 不開心的時候, 瘋狂購物是很好的緩解方法。 可是, 衝動過後, 只會更加後悔、自責。
改變購物方式和地點。 如果你的錢主要花在網路購物上, 那麼下次就去商店買東西。 ——遠離讓你掏錢最多的地方和購物手段, 錢包自然鼓起來。
選對逛街夥伴。 如果你和“購物狂”一起逛街, 很容易被傳染。 購物時, 不妨找一些勤儉節約、會過日子的朋友, 互相監督。
給自己豐厚的“獎勵”。 不要對自己太摳門,
只買能退貨的商品。 如果花錢時真的管不住自己, 不得已的方法就是, 只買那些可以無條件退貨的商品, 好給自己一顆“後悔藥”。
不要去大減價的地方。 “大減價”的宣傳很容易造成衝動消費, 而且這些東西不一定是你真正需要的。 看到“大拍賣”、“跳樓價”的標誌, 最好果斷走開。
列出購物清單。 這個方法雖然“老土”, 但確實有效。 有了一張明確的購物清單, 就能隨時提醒自己, 到底什麼該買、什麼不該買。
出門別帶太多錢。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身上沒錢時, 自然會看好自己的錢包。 因此, 出門不要帶太多現金;同樣的道理, 最好也別給自己設太高的信用卡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