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焰燒傷或沸水燙傷, 脫離熱源後, 立即用冷水(日常的自來水就可以)浸泡或外敷創面。 若創面在四肢, 用冷水浸泡為適;若在面部、頸、胸、背及會陰部以冷水浴或冷水外敷為宜。 時間10~15分鐘。 在浸泡過程中可用水沖清除創面的汙物, 但不要用力擦拭創面, 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傷。
此法不但簡單易行, 而且療效較確切。 首先, 冷水可較迅速地降低創面的體表溫度, 限止部分殘餘熱量源繼續作用於創面, 使燒傷的面積及深度得以控制;其次, 冷水作用於創面有較明顯的止痛作用, 可減少不良的刺激;再次,
此法只限於中、小面積的燒、燙傷, 對於化學燒傷, 由於不同的化學物質的理化性質不同, 在水溶液中的反應也不同, 故不宜用冷水浸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