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炸食品, 還須防著點
家庭烹調菜肴時, 常用油炸、油煎作為食品加工的方法, 但應儘量避免使用持續過高的溫度。 用於煎炸菜點的油脂, 溫度最好控制在180℃~200℃, 以減少營養成分過度遭到破壞和有害物質的生成。
有專家實驗研究發現, 用加熱過高的油脂餵養動物或皮下注射, 可引發多種良性或惡性腫瘤。 也有專家認為, 煎炸食品如果油溫過高(超過200℃以上), 便會分解出大量的雜環胺、多環芳烴類等強致癌物。
那麼怎樣才能減少或消除煎炸食品的致癌物呢?
1.炒菜時油溫不可過高。 有些人認為, 炒菜越是火旺、油多,
2.在煎炸的魚、肉外面掛一層麵粉,
3.煎炸食物時要嚴格控制油溫, 最好在150℃以下(判斷油溫是否太高, 可用花椒間接測定。 如果丟幾粒花椒在油裡, 立刻焦糊, 說明油溫過高。 )最高不得超過180℃, 倘若油溫超過200℃, 則煎炸時間不宜超過2分鐘。
4.使用過的食用植物油要馬上過濾, 以除去炸焦的食物及油腳, 可適當延長油脂使用壽命。 但反復使用次數不可過多, 時間不宜過長, 應及時更換新油。 油煙大、泡沫多的油不可食用。
5.煎炸食品(包括含油脂較多的食品), 不宜久貯, 更不要放在陽光下暴曬, 以免氧化變質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