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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放療科學的評估怎樣

胃癌化療並不是都會有非常好的效果的, 甚至有的化療對延長患者生命幾乎沒有多大的作用, 而且化療藥物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並不是所有的家庭能夠承受得了的, 因此科學的決定化療與否及化療方案是極其重要的。

且由於胃癌細胞高度不同的個體行為, 相同化療方案包括靶向治療療效迥異。 所以無法準確的確定針對性的化療藥物。 多數研究示化療和靶向治療有效性僅30%左右, 忍受用藥4-6個月的痛苦及昂貴藥費, 僅換來生命延長1-4個月, 甚至術前這些療法可能使對化療無反應但尚可勉強切除的患者病情加劇至難以切除。

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考慮:

(1)經過評估, 若是病灶可切除者, 應儘早手術並術後化療, 這樣可延長化療無療效的70%胃癌患者的生命;

(2)對於病灶切除可能性小的, 手術前應進行化療以觀察病灶是否縮小至可切除;

(3)術前評估切除可能性極高者, 若即使癌灶自由發展3個月也不會影響手術療效, 可考慮術前化療瞭解某化療方案是否有效, 以便術後繼續應用或更換;

(4)若經濟條件好, 術前新輔助化療前及2周後可行PET-CT影像檢查, 若癌灶SUV值下降超過35%, 可繼續接受12周化療, 否則應手術、更換方案或放棄化療。

以上為確定是否要化療的幾個方面, 主要是考慮化療對手術的影響程度, 是否值得在不能根治或復發的晚期患者中應用最好的化療藥,

取決於患者及家屬的心裡、社會人際關係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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